我不想好像"懶屬靈"咁講十一奉獻,但真的希望將自己的實際經歷分享出來.很多年來,我都覺得十一奉獻是那些最虔誠的教友才做的一項義務,是一項要守的戒律;而我做不到,相信神都會體諒我.(的確,祂一直在保守我)
直到八年多前,聽到有關十一奉獻在聖經上較詳細的教導,第一次從"神與人立約"的角度看這回事.那時(至今仍是)最震撼我的一段關於十一奉獻的經文:
"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萬軍之耶和華說、我必為你們斥責蝗蟲〔蝗蟲原文作吞噬者〕不容他毀壞你們的土產•你們田間的葡萄樹在未熟之先、也不掉果子。萬軍之耶和華說、萬國必稱你們為有福的、因你們的地必成為喜樂之地。(瑪拉基書三章10-12節)"
就憑著這個由神發出的挑戰/應許,我當時真的抱著要試試祂的心情,決定我要開始嘗試十一奉獻(其實那時我的人工比多年前已高了很多,十分一也是個不小的數目).我當時想:如果祂是真神,說過算數,那我月尾必不會"埋唔到尾".如果祂的應許會落空,那我還用信聖經了嗎?反正試試,如果不行,可能連信都不用信,慳返了!其實之所這樣想,就正正因為當時雖然收入高,但經濟一直拮据,而且還有欠債,包括家人和一些咭數(雖然不是大數目).
但,自從那個決定以來,神親自証明祂是信實的.我們每個月都能充足地生活,而且在隨後一年內償清了之前四年仍未能清償的債項.當中不是沒有驚險的,有時眼看一張張帳單快要到期,以為今個月就要"埋唔到尾",但到真正最後一刻,總有解決的方法.八年多以來(超過100個月/100次)次次如是,而且自那時起亦再無像以前偶或使用銀行現金透支.----信心,不是一朝一夕建立起來的.一次又一次驚險後又無事,才令我們越來越"大膽"(放膽去信靠神).
對我來說,十一奉獻是神同我立ge約,佢話: 等我同你一齊去作戰(職場如戰場呀!),我會傍住你,你得到返來的戰利品,10%歸我,其餘90%歸你處決,你制唔制?
我梗係制!因為如果無神傍住我,我果舊戰利品就一定細好多!搵返來的$$$亦都會從各方面流走!
(咪話我"巿儈"啊!按聖經說,十分納一事實又真的只是一個保護的約,那些$$$跟本就是神履行這個約而應得的share,好似partner分紅利咁咋; 談不上是 "奉獻",同愛唔神,委唔委身都無關) 不過,從我以前想都無想過要納十一奉獻(所以亦根本無需掙扎),到而家,總歸我發覺神是慈愛憐憫的神,我當初信主多年都無納,神沒有因此責打我;到我決定去做,祂卻讓我嚐到更大的祝福!正如祂自己所說:
"耶和華說、我知道我向你們所懷的意念、是賜平安的意念、不是降災禍的意念、要叫你們末後有指望。"(耶利米書29章11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