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熱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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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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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19-10-9 08:14 |只看該作者
好多家長拒簽通告,其實呢條法例點解要立,大家都應該好清楚。但係又真系有咁多家長鍾意去講一啲無謂嘢,咩流感,驚被其他人傳染⋯⋯咁驚咪唔好出街咯,唔該睇清楚個法例內容再講喇,張通告都係傳達書面消息俾家長啫。


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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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19-10-9 10:18 |只看該作者
回覆 tooyong 的帖子

中小學Ok啦,但幼稚園都出就反映教育局政治智慧低囉。
幼稚園應出張叫家長唔好帶小朋友去可能有危險或暴力地方,唔係出張蒙面法。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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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得好勳章 美好大世界2017勳章


3#
發表於 19-10-9 10:48 |只看該作者
回覆 tooyong 的帖子

同意. 我阿女學校只需揚"閱讀了" , 沒有要求回覆同意不同意, 我覺正確, 這已是法律, 也好明白定義同針對是甚麼, 見其他學校家長又係俾網絡支配而不簽, 又是好奇怪的.


大宅

積分: 1233


4#
發表於 19-10-9 10:50 |只看該作者

回覆樓主:

我仔間學校都是,只需(已閱讀)即可。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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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發表於 19-10-9 10:54 |只看該作者
昨天電視新聞講左如果係一般人感冒或者有其他理由需要帶口罩係唔會觸發法例


複式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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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發表於 19-10-9 11:11 |只看該作者
qpalzm 發表於 19-10-9 10:18
回覆 tooyong 的帖子

中小學Ok啦,但幼稚園都出就反映教育局政治智慧低囉。

所以我都唔明連幼稚園都出呢張通告 意義係邊?


侯爵府

積分: 24693


7#
發表於 19-10-9 11:21 |只看該作者
tailovetnb 發表於 19-10-9 10:54
昨天電視新聞講左如果係一般人感冒或者有其他理由需要帶口罩係唔會觸發法例
...

應該話

1) 係非公眾地方 (包括私人校園,公立學校就唔知),任何理由蒙面都不會犯法。但留意公眾地方可包含商場等一般公向眾人仕可進入的地方。

2) 係公眾地方,只有在集會(合法或不合法)無合理辯解下蒙面先犯法,其他情况任何理由蒙面都不會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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