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yyho1 發表於 19-11-16 11:15 
5.7 寫得好清楚啦...
不過你都可以話你有你既解讀..
林鄭月娥
本人林鄭月娥謹此宣誓:本人就任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定當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盡忠職守,遵守法律,廉潔奉公,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服務,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
如果只按字面解讀,第一個應該炒佢。
所以我建議你認為哪位公務員犯5.7 應該開file 入佢,不是在這裡討論。開board 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