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政擂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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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爵府

積分: 23378


1#
發表於 20-7-2 19:05 |只看該作者
港區國安法生効後,電視台上播出政治人物提出兩種完全相反的意見:
1) 港區國安法是用來釣大魚的,同七百萬小市民關係不太, 大魚的定義就是坊間啤牌上的AKQJ 及2隻joker

2) 只要是犯法,大魚及小魚都要抓, 小魚就像是昨天被抓的部份人,

但是我看新聞, 目前連國安法的法官群組都未委任, 國安法的英文版都未翻譯, 即是連提堂/過堂都做不到(因為沒有法官),不知這兩項工作何時完成?

我是支持2) 以收先聲奪人,立竿見影之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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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珠宮

積分: 46551


2#
發表於 20-7-2 21:40 |只看該作者

回覆樓主:

機會已俾,擒賊先擒王。
日後不論大小犯法就要拉。


別墅

積分: 856


3#
發表於 20-7-2 22:35 |只看該作者
集中資源捉大魚,小蝦毛捉幾多都無用,不如慳返d人力順便留返條路比人走

兵法上圍三缺一正係呢個道理,有得走就唔會團結,會從內部開始分裂,敵方牆頭草同25仔先係我方助攻


大宅

積分: 2352


4#
發表於 20-7-2 22:39 |只看該作者
canna1hk 發表於 20-7-2 22:35
集中資源捉大魚,小蝦毛捉幾多都無用,不如慳返d人力順便留返條路比人走

兵法上圍三缺一正係呢個道理,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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