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choyki 於 23-6-7 16:20 編輯
YuYuMother 發表於 23-6-4 14:31
我係收Computershare 寄嚟既信
choyki 發表於 23-6-5 16:36
其實我都有喺證券行嘅股票,過戶處會寄年報、股東大會通告等給我的。
但這是因為我問該證券行職員如何可收到年報、股東大會通告等,之後該證券行職員特別為我處理的。
之前是不會收到年報、股東大會通告等的,證券行職員特別為我處理後,我才收到由過戶處寄來的年報、股東大會通告等,即使後來我賣出了股票(不只不是「登記股東」,連「非登記持有人」也不是),仍會繼續收到(因為證券行職員沒有特別為我處理取消,我也沒有要求取消)。
然而,收到的版本與我自己持有股票而寄來的是不同的,前者收到的是「非登記持有人」的版本,後者收到的是「登記股東」的版本。
https://www.ifec.org.hk/web/tc/investment/investment-products/stock/basics/share-holding.page
在香港,投資者有 2 種持股方式 —— 實物股票與中央結算系統(Central Clearing and Settlement System,亦簡稱 CCASS)中的電子記錄。不論採用哪種持股方式,投資者應了解每種方式的特點。
實物:以紙張形式持有,股份以投資者自己或選定代名人的名義在公司的股東名冊上登記。已登記的股票擁有人對股份有合法擁有權,所有公司公佈和權益均直接交付予股票擁有人。公司 → 過戶處 → 投資者(登記股東)。
電子形式:以中央結算系統中的電子記錄持有股份,可存入在中央結算系統直接開立的投資者戶口,或存放在屬於中央結算系統參與者的經紀及/或銀行。股份以中央結算系統代名人(即香港中央結算(代理人)有限公司)的名義登記,故投資者只是股份的實益擁有人,實際上並沒有股份的合法權利。所有公司通訊和權益將交予中央結算系統代名人(即香港中央結算(代理人)有限公司),然後透過相關經紀和銀行轉交實益擁有人。公司 → 過戶處 → 中央結算(登記股東) → 經紀 / 銀行 → 投資者(非登記持有人),或 公司 → 過戶處 → 中央結算(登記股東) → 投資者(投資者戶口持有人,非登記持有人)。經紀 / 銀行是「參與者」,不是「登記股東」,也不是「非登記持有人」。

如果你在中央結算系統持有股份並希望直接收取公司通訊,你應通知自己的經紀及/或銀行,他們將把你的姓名和地址交給過戶處。過戶處將直接向你郵寄相關的公司通訊。如果你是投資者戶口持有人,你可向中央結算系統代名人要求直接收取公司通訊。我所說的「證券行職員特別為我處理」便是這種情況。若你在銀行的股票,過戶處會直接寄相關的包括但不限於年報、半年報等公司通訊給你,則應是銀行把你的姓名和地址交了給過戶處。以「非登記持有人」而非以「登記股東」身分收到包括但不限於年報、半年報等公司通訊。
如你不是持有實物股票,你並不會名列於公司股東名冊上,未經事先安排,你將不能出席股東會議。
但是,你可指定一名人士代你出席會議及代你投票。常用的方法是向經紀/銀行發出投票指示,由其轉達中央結算系統代名人(即香港中央結算(代理人)有限公司,登記股東)。屆時,中央結算系統代名人(即香港中央結算(代理人)有限公司,登記股東)將委任一名代表出席會議並根據你的指示投票。
我做月供股票系統。 講笑。 不是。
我做證券,認識做月供股票系統的人。 也是講笑。 不是。
我是證券公司的客戶,證券公司不是我的客戶。為客戶(證券公司)找客戶(水魚)並不適用於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