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講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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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宅

積分: 2010


81#
發表於 24-4-15 23:48 |只看該作者
呢度啲人係唔係次次捐錢都捐晒比所有慈善機構?如果唔係,根據佢哋所講,都係歧視wor


大宅

積分: 2510


82#
發表於 24-4-16 00:40 |只看該作者
唔算歧視,但實在係好差既決定,
被人非議係可以預料,
始終現今香港社會唔存在女學生矮人一等既問題,
久缺令人信服既理由點解只資助女學生。


珍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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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發表於 24-4-16 00:47 |只看該作者

回覆樓主:

本帖最後由 wan_sosin 於 24-4-16 00:49 編輯

以前啲人就話好興唔比女去讀書,而家女仔不知幾矜貴,點解會覺的女仔需要特別幫助,乜而家仲有人因為係女,而唔比佢讀書考試?


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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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龍年勳章


84#
發表於 24-4-16 00:59 |只看該作者

回覆樓主:

6000萬咁用,有D無謂
我未見過有人因$3000 考唔到dse
又要淨係比女仔

6000 萬不如捐比家庭有困難或有病既少年人


男爵府

積分: 5031


85#
發表於 24-4-16 03:37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bdrom 於 24-4-16 03:38 編輯
buenapark 發表於 24-4-16 00:40
唔算歧視,但實在係好差既決定,
被人非議係可以預料,
始終現今香港社會唔存在女學生矮人一等既問題,
首先我想講,呢個絕對算係性別歧視

好多人都無搞清楚歧視究竟係咩意思,並不是講你要對某一個群體嘅人造成實質嘅利益損害先至算係歧視

只要你選擇對某一個群體嘅人給予較差嘅待遇,而呢個做法又係基於偏見等不合理嘅理由,就已經算係歧視:

https://en.wikipedia.org/wiki/Discrimination

Discrimination is the process of making unfair or prejudicial distinctions between people based on the groups, classes, or other categories to which they belong or are perceived to belong,[1] such as race, gender, age, religion, physical attractiveness or sexual orientation.[2] Discrimination typically leads to groups being unfairly treated on the basis of perceived statuses based on ethnic, racial, gender or religious categories.[2][3] It involves depriving members of one group of opportunities or privileges that are available to members of another group.[4]

歧視是根據人們所屬或被認為屬於的群體、階層或其他類別[1](例如種族、性別、年齡、宗教、外表吸引力或性取向)對人們進行不公平或有偏見的區分的過程.[ 2] 歧視通常會導致群體因民族、種族、性別或宗教類別的認知地位而受到不公平對待。 它涉及剝奪一個群體的成員向另一群體的成員提供的機會或特權。

至於有某D人講到,咁只係選擇捐錢幫助老年人或者患病嘅人又係咪屬於歧視,正如我之前所講,重點係呢D做法有無合理嘅理由支持,一般認為老年人或者患病嘅人相對於其他群體的確係屬於比較弱勢而需要更多支援,但當今香港嘅女高中生相對於男高中生就好明顯唔存在呢種情況,甚至有好多女高中生生活係富有家庭,男高中生生活係貧窮家庭嘅情況,唔存在咩合理理由只係去幫女高中生而唔幫男高中生


大宅

積分: 2510


86#
發表於 24-4-16 04:14 |只看該作者
bdrom 發表於 24-4-16 03:37
首先我想講,呢個絕對算係性別歧視

好多人都無搞清楚歧視究竟係咩意思,並不是講你要對某一個群體嘅人造成實 ...

認真講,真係唔算歧視,
紿終"紅顏知己"係用自己私人資金,佢有權指定某一特定群體可受益,
正如好多髮型屋只招待女賓,我唔信佢哋唔識剪男人頭,只不過佢哋只鍾意做女人生意咁解,
亞洲超星團只收男參賽者,亦唔算性別歧視。

當然,社會觀感如何,由當事人自行承受。




男爵府

積分: 5031


87#
發表於 24-4-16 04:50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bdrom 於 24-4-16 04:54 編輯
buenapark 發表於 24-4-16 04:14
認真講,真係唔算歧視,
紿終"紅顏知己"係用自己私人資金,佢有權指定某一特定群體可受益,
正如好多髮型 ...

首先,法例上允唔允許佢咁做,同佢事實上係唔係歧視係兩回事
我已經引用埋維基百科嘅資料俾你睇,唔知你要點先認同係歧視?

而你去引用其他更多嘅事件亦唔代表D乜嘢,你嘅邏輯純粹就係習非成是,覺得只要多人做就係無問題或者正確

同埋唔知你知唔知道,即使香港有性別歧視條例,但由於並非刑事法例,警察唔會主動拉人,而係只能由受害人自己主動提告,或者向平機會投訴再由平機會代表提告,所以社會中仍然存在好多呢D例子亦係好正常嘅事,但絕對唔代表呢D事件無觸犯法例

我舉個例子,2016年就有酒吧因為搞女士之夜向女性顧客收較低入場費,而被平機會根據性別歧視條例提告而且獲判勝訴,唔信你可以去查下,唔知你又會點解釋?





別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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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發表於 24-4-16 04:58 |只看該作者
sogreen 發表於 24-4-15 18:34
有錢讀直資,仲要資助?唔好咁貪心。

好多讀直資學校嘅學生係因為屋企經濟理由而可以申請減免學費!
唔好以為讀直資就一定有錢!


大宅

積分: 2510


89#
發表於 24-4-16 05:13 |只看該作者
bdrom 發表於 24-4-16 04:50
首先,法例上允唔允許佢咁做,同佢事實上係唔係歧視係兩回事
我已經引用埋維基百科嘅資料俾你睇,唔知你要點 ...


我一直都講緊係法律上既歧視,唔係大眾角度既歧視,
如果你係講係後者,我同意。

當年女士之夜事件係因為酒吧作為答辯人缺席聆訊,
法官只能按照一貫做法直接判原告勝訴,但原告不獲任何賠償,並須承擔自身訟費,
法官既真正立場顯而易見,根本唔應該成為日後案例。
你先係需要去查下既人,唔熟就唔好亂抱書包啦。


男爵府

積分: 5031


90#
發表於 24-4-16 05:29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bdrom 於 24-4-16 05:29 編輯
buenapark 發表於 24-4-16 05:13
我一直都講緊係法律上既歧視,唔係大眾角度既歧視,
如果你係講係後者,我同意。
唔知邊個先至係度"亂拋書包"(連拋字都寫錯)?
邊個同你講只要被告缺席就會判原告勝訴?

https://www.eoc.org.hk/zh-hk/PressRelease/Detail/13814

這未經抗辯的裁決雖然對日後的同類個案影響有限,然而,大家亦應留意,若申索人的申索沒有法律理據,即使答辯人不出庭,法庭也不會因答辯人的缺席而判申索人勝訴。

最終原告無獲得任何賠償係因為其他嘅原因,但被告事實上係被裁定違反性別歧視條例,所以先會判原告勝訴


大宅

積分: 2510


91#
發表於 24-4-16 05:41 |只看該作者
bdrom 發表於 24-4-16 05:29
唔知邊個先至係度"亂拋書包"(連拋字都寫錯)?
邊個同你講只要被告缺席就會判原告勝訴?

你咁好火氣,你咪即刻去平機會投訴囉,又或自行入稟法院都得,
可能你會成為真正既案例呢,畢竟上次酒吧之夜實在參考價值有限,
不過提醒你,上次原告的確不獲任何賠償,而且要自行承擔訟費,
而今次你既對家係香港首富既紅顏知己。


男爵府

積分: 5617


92#
發表於 24-4-16 05:53 |只看該作者
SASSY10 發表於 24-4-15 15:10
周凱旋基金會今日宣布從「親愛的妳(Dear Girlfriends)」計劃撥捐6,000萬元,推出「善用錢」計劃,為2025 ...


好事


男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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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發表於 24-4-16 06:13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bdrom 於 24-4-16 06:14 編輯
buenapark 發表於 24-4-16 05:41
你咁好火氣,你咪即刻去平機會投訴囉,又或自行入稟法院都得,
可能你會成為真正既案例呢,畢竟上次酒吧之 ...
我明明一直都心平氣和喎,反而好似係你係度唔耐煩開始發火不斷扯開話題

再講,如果件事係社會有夠大迴響,有足夠多人向平機會投訴,平機會自然會做嘢,包括代表被歧視者提告,而唔需要你係度咁"好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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