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oemaywang 寫道:
i live two flat 700呎[quote]
琬晴B 寫道:
LPHMUM:
zoemaywang所說的應該是700呎(3樓室內面積)+700呎(天台面積),合共1400呎.只是大家寫法各式其式,我亦見過有人寫1480呎,但其實是700呎(室內)+700呎(天台)+80呎(露台).
琬晴B
琬晴B 寫道:
其實在天台興建任何固定,拆唔走的"建築物"都屬違法.玻璃屋都是其中一樣,有些人會走法律罅,做一d可以玻璃窗即刻拆到的屋仔,聽講就不算僭建.(如有人比我呢個師奶更清楚,請補充;因為我係有次睇村屋,個業主(係警察!!)同我講,呢位業主就係走法律罅咁做)
不過很多住村屋的人做玻璃屋真係好誇張,全層天台做晒又有,有d做埋房或廚房.其實天台最好都係拿來燒烤,望下景觀.
[quote]
Almaz 寫道:
不合法的嗎?[quote]
nausica 寫道:
起玻璃屋要小心俾地政捉到
琬晴B 寫道:
家睎媽咪:
我住大埔汀角路沿線的大尾篤村,如果要搭火車,必須先搭小巴20C或巴士75K.現在,20C除了經市區的班次,還增加了直通車(不經市區,直達火車站,約15分鐘就到火車站.)
我依家住的屋打算賣或者租,有興趣可以send照片給你啊!!
不過,如果你不想搭車而到火車站,可以考慮泮涌村(近大埔墟),水圍/大埔頭...(近太和).
phyllis0511 寫道:
琬晴B
因我會經常一個人係屋企,所以首擔心嘅會係治安問題...
恕我多口問句,你點解搬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