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子旅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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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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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7-2-28 15:13 |只看該作者

撘飛機嘅要留意【香港攜液體上機規定 三月二十一日起實施】

02月 28日 星期三 03:30AM
機艙空氣較正常乾燥約一至兩成,不少乘搭飛機的女士為求「內外保濕」,都會帶備滋潤霜、眼藥水、飲料等「法寶」一同登機。不過,由下月二十一日起,所有使用香港國際機場 出境或轉機的旅客,都不可以攜帶容器容量超過一百毫升的液體、凝膠及噴霧類物品上機。
  民航處 總民航事務主任李天柱表示,「自去年八月,英國 政府成功粉碎了一個計畫偷運液體炸藥上飛機的恐怖襲擊行動,國際民航組織便制訂了最新的保安指引。」據悉,為避免恐怖分子再度有機可乘,日本 、南韓及台北等多個亞洲地區,都將於明日開始實施新的保安措施,而香港國際機場將會在下月二十一日實施新措施。
  根據新的指引,所有使用出境或轉機的旅客隨身攜帶的液體、凝膠及噴霧類物品,必須以容量不超過一百毫升的容器盛載,並要將盛載了有關物品的容器,一併儲存於一個容量不超過一公升、可重複密封、並且袋口完全封妥的透明塑膠袋內。每名旅客只可攜帶一個上述的塑膠袋,而旅客行經安檢站時,更要將裝有容器的塑膠袋與手提行李分開擺放,以便保安人員進行檢查。如果旅客違反規定,有可能被拒上機。
  李天柱補充說,在新的保安規定實施後,部分物品經查證後仍可獲得豁免。,包括﹕藥物、嬰兒奶粉或食品,及特別飲食所需之物品,不過要醫生證明或由旅客自己即場試食。
為了令旅客在措施實施前有足夠的認識,處方將與旅遊業界緊密合作,盡量做足宣傳的工作。他估計實施新措施初期,旅客出入境安檢的時間或會略為增長,建議旅客在登機前三小時到達機場,而機場內辦理登機手續的櫃


複式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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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07-3-1 09:54 |只看該作者

Re: 撘飛機嘅要留意【香港攜液體上機規定 三月二十一日起實施】

嬰兒奶粉除外, 咁用來開奶既水同熱水壺係咪都唔可以帶上機呢? 我地4月會同家姐2家人一齊去旅行, 家姐有個剛2個月既bb, 佢又唔放心用機上既水開奶


男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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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07-3-1 14:15 |只看該作者

Re: 撘飛機嘅要留意【香港攜液體上機規定 三月二十一日起實施】

我以往帶小朋友去旅行時, 都會帶幾支蒸餾水去到溝當地的水比佢地飲, 甘e+點帶呀
如果寄倉會5會漏晒出黎架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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畀面勳章


4#
發表於 07-3-1 16:48 |只看該作者

Re: 撘飛機嘅要留意【香港攜液體上機規定 三月二十一日起實施】

我都想知呀? 蒸餾水寄倉就得.但係個熱水壺呢? 我3月頭要飛啦!依家都唔知點算? :-(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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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發表於 07-3-1 17:08 |只看該作者

Re: 撘飛機嘅要留意【香港攜液體上機規定 三月二十一日起實施】

 根據國土交通省指示,自2007年3月1日(週四)起,除了完成出境手續後於免稅店等店舖選購之商品外,限制將液態物品攜入成田國際機場出發之國際線客機機艙內,詳情如下。

【對象】
 自成田國際機場出發之所有國際線班機(抵達班機除外)
 攜入機內之手提行李(交由航空公司託運的行李箱等行李不在對象範圍內)
【限制生效日期】
 2007 年 3 月 1 日

【攜入限制規則】

禁止將超過100ml之所有液態物品(*1)攜入機艙內,在隨身行李安檢處會讓旅客丟棄掉,請預先放入交由航空公司託運的行李中。
但以下物品不在此限。
裝於100ml以下容器內之液態物品(但打火機用充填瓦斯等禁止攜入機內物品除外),裝入容量1公升以下附夾鏈、可重複密封之透明塑膠袋內,且未充填過度之情形下
醫藥品(*2)、嬰兒牛奶�嬰兒食品、特別限制食品等
*1 “所有液態物品”包含凝膠類(牙膏、髮膠等)、噴霧類物品、定型液等。
*2 機內如有必要,可能會要求您出示處方箋等。




每位乘客可攜入塑膠袋個數僅限1個。攜入時可利用塑膠袋之參考尺寸為長20cm以下×寬20cm以下。各位旅客請自行準備塑膠袋,便利商店、購物中心等有售。

完成出境手續後於免稅店等店舖選購之酒類、化妝品等液態物品不在上述限制範圍內,可攜入機艙。
(*)但是,在歐美等限制攜帶液態物品登機的國家轉機的旅客,可能會出現因在中轉機場無法將液態物品放入行李箱等託運行李而不得不在轉機時丟棄的情況。有關詳細規定,請向您將乘坐的班機的航空公司諮詢。


從海外機場經過出境手續或安檢後在免稅店等處購買的酒類、化妝品類液狀物品不受上述限制可以攜帶。但是,海外機場出發、在成田機場國際航線轉機的旅客,在轉機安檢處就得放棄這些液狀物品。詳情請向您將利用的航空公司諮詢。 預計對液狀物品採取限制後,安檢將會花費較多時間。 請留有充足的時間提早達到機場。
如將上述塑料袋和掌上電腦(筆記本電腦)等電子設備帶入客艙的話,請您單獨取出並向安檢人員逐個出示。大衣和外套等上衣則在安檢時與其它手提行李分開接受檢查。大衣或外套也需交由安檢人員進行X光檢查。
交由航空公司託運的行李中可以放入液態物品,但一些易碎物品等可能會受到限制。各航空公司的具體規定不同,請向您將利用的航空公司諮詢。


預計對液狀物品採取限制後,安檢將會花費較多時間。 請留有充足的時間提早達到機場。


本規定也適用於乘坐國際航班到達本機場在本機場進行國際航班轉機的旅客。
限制內容可能在無事先通知之情形下有所變更,最新資訊請透過國土交通省網頁、敝公司網頁及您將搭乘之航空公司確認。
國土交通省  國際線客機內將限制攜入液態物品
http://www.mlit.go.jp/koku/english/04_security/index.html

日本航空   日本出發國際線客機內將限制攜入液態物品
http://www.jal.co.jp/en/other/info2006_1219.html

全日本空運  日本出發國際線之航空保安強化
http://www.ana.co.jp/topics/notice061219_e/index_e.html


◆本次引進相關限制,乃有鑑於2006年8月發生之恐怖份子英航爆破未遂事件。事件揭露後,聯合國專職機關-國際民航組織(ICAO)以各締約國為對象,制訂限制機艙內攜入液態物品指導方針,國土交通省基於此一方針引進相關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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