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市動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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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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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4-1-12 00:19 |只看該作者
請問有無人可以解答我呢?

1. 我本身同阿仔兩個人申請左公屋,佢有醫生報告話佢有過度活躍,當時交表時,問過房署佢個 case 係會計多一個家庭成員,即係我地由2個人計3個人,但近日再睇返屋署封信,佢寫家庭成員係2個人,咁依加究竟我係輪緊2人定係3人呢?

2. 我依加住緊暗盤公屋(間屋係人地買左,但移民左租緊比我),之前申請公屋時,我用左堂哥個地址(佢租村屋住)但因為同個女朋友分左手,所以我到時見房署如果要交住址証明,我可唔可用依加住緊既暗盤地址呢? 同埋係咪一定要水,電煤既單,銀行單又得唔得呢?

3. 申請公屋時,我無野做,之後搵到工,但係過左入息,一般個號碼輪到幾多號就要 resign 等個入息唔好超呢?因為見主任要比2-6個月銀行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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