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講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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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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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7-7-4 22:12 |只看該作者
電視電訊推銷不擇手段
收費電視投訴增九成 政黨齊促加強監管
2007年7月4日

【明報專訊】流動電話及收費電視的競爭日趨激烈,衍生的不良推銷手法備受爭議。有推銷員為搶生意無所不用其極,訛稱優惠已是閒事,有市民被自動續約仍蒙在鼓裏;有失明及弱視市民被推銷員以不同理由游說安裝無法享用的收費電視服務;又有推銷員向市民虛稱可隨時終止服務,或可免費試看3個月等,但全部未能兌現。

消委會在今年首5個月收到有關收費電視的投訴,較去年同期大增九成,流動電話服務投訴亦有上升,引起一眾政黨關注,紛紛要求政府加強監管。政府新班子將會在今天立法會上「接招」,回應各政黨及市民的訴求,新上任的發展局長林鄭月娥,將會代表現正出席亞太經濟合作組織(APEC)會議的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馬時亨,回答議員提問。

明報記者 梁偉健 古治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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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7-7-4 22:14 |只看該作者
罪狀1﹕強為舊戶「開新單」

亂填姓名身分證

2007年7月4日

【明報專訊】有投訴人指電訊公司推銷員為爭取更多客戶掙取佣金,不惜虛構人物來「開單」。吳志強於3月與和記寬頻的街頭推銷員簽約,登記成為帳戶,並交了首期款項208元,滿以為可以安心上網,後來推銷員致電給他,表示他已是和記的舊客,兼且有欠款未還清。

吳先生即時願意先還清欠款,再開新戶口,推銷員卻建議吳先生找親朋好友新開一個帳戶,以避過還款,而自己亦可以「開(新)單」。但吳認為做法有違法之嫌,亦希望自己開戶更方便管理,遂拒絕了建議。

不料稍後吳先生在帳單上,發現電訊公司以一相似名字「吳志雄」替他開新帳戶,連身分證號碼亦非他本人的,只有帳單地址一樣。吳先生懷疑有人為「開單」而虛構人物,向和記投訴後,對方經兩個月的處理,才退回首期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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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7-7-4 22:15 |只看該作者
罪狀2﹕過底紙做手腳
合約現兩版本

2007年7月4日

【明報專訊】即使收據上白紙黑字寫明條款,亦未必安全。06年12月,有線電視一名推銷員上門向鄭小姐推銷月費149元、合約期12個月的電視服務,表示能提供特別優惠,承諾由07年4月到11月,8個月服務都免費。

但簽約前,推銷員將一式兩份的過底紙合約撕開,只在客戶存根上寫上優惠,再把合約重疊給鄭小姐簽名,手法有行騙之嫌。鄭小姐見優惠期長達8個月,收據又列明優惠月份,遂答應簽約。誰知到翌年4月,她到銀行「打簿」,才發現有線繼續收取月費,有線又指手上的收據版本與鄭小姐的不同,上面沒有記錄她所指的8個月優惠期。

追究無門 仍繳月費

鄭小姐致電有線追究,但職員說,由於推銷員和自己的部門不同,難以追查,後來又說該職員已離職。鄭小姐至今仍繼續向有線繳付月費。

有線電視外事部表示,會懲罰以不當手法推銷的職員,公司會在新客戶簽約後,再由高級職員致電新客戶,確保他們在明白條款的情?下簽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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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7-7-4 22:16 |只看該作者
罪狀3﹕「不裝有線 無電視睇」
老伯受騙欲罷不能

2007年7月4日

【明報專訊】64歲的王伯在昨日的記者會上講述被有線電視推銷員欺騙過程時,一時激動得哭了出來。去年12月29日,一名有線女推銷員到王伯位於屯門的公屋住所,向他聲稱要檢查電視線,獲准入屋。

訛稱檢查電視線入屋

該推銷員由晚上7時逗留至10時,檢查後,就開始不停游說王伯安裝有線,王伯則表示一家四口靠綜援過活,無力申請。但該推銷員其後聲稱﹕「香港將推行數碼廣播,若不安裝有線,連其餘4個免費電視台亦會收不到,會無電視睇!」她更強調可先試3個月,之後可以不續租。

王伯昨日哭?說﹕「我退休後整天在家,電視是唯一娛樂,我很擔心沒有電視睇呀!」最終他願意簽約。3個月後,王伯致電有線停止服務,但有線指他所簽的是18個月合約,不能終止。其後在區議員協助下,有線昨日承諾停止有關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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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7-7-4 22:17 |只看該作者
政黨促擴《電訊例》規管範圍

2007年7月4日

【明報專訊】近年本港收費電視及流動電話服務投訴日增,推銷員手法亦備受質疑。消委會收到有關收費電視服務投訴在今年首5個月達2203宗,較去年同期的1134宗,大增九成。多個政黨皆要求政府加強監管收費電視及電訊服務,建議擴大現時《電訊條例》的規管範圍。立法會今天亦會舉行有關動議辯論,民主黨、民建聯及工聯會昨日就分別就此議題舉行記者會。

消委會數字顯示,整體電訊服務投訴有輕微下跌,今年首5個月收到4407宗,較去年的5111宗下跌13.8%,但有關流動電話服務投訴不跌反升,由去年首5個月的851宗上升至今年的896宗。

其中尤以收費電視服務的投訴升幅驚人,去年首5個月只有1134宗,但消委會在今年首5個月已收到2203宗投訴,增幅達94.3%,甚至接近06年全年2909宗總數。

立法會今天會就加強監管電視、電訊及互聯網服務的不當營商行為舉行動議辯論,民主黨、民建聯及工聯會昨日先後召開記者會,要求當局加強監管。

民主黨訪問了1358名市民,49%受訪者認為本港收費電視及電訊服務的推銷手法「不正當」,有25.9%最不滿的是「推銷時誤導失實」;有44.8%更表示有親友因而導致經濟損失,52.2%人士表示損失在500元以下。

民主黨議員楊森及工聯會議員王國興指出,現行電訊條例未能規管收費電視及電視服務推銷手法,楊森建議當局擴充有關條例的規管範圍,該黨亦建議當局應設立一個月冷靜期制度,讓簽約的客戶可在一個月內決定是否正式接受服務。當局並應在續牌條款加入「標準條款規定」,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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