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章由 barry_mama 於 07-7-13 00:20 發表
我就o黎考車,今日去上理論課,個阿sir話北美有d地方,如果你醉酒駕駛導致他人死亡,係會被起訴一級謀殺......
令我想起,香港o既醉駕罰則:最高罰款二萬五,監禁三年....
相比之下,唔怪得之無咩阻嚇性啦![]()
點解d人飲左酒仲要揸車,以為自己好掂呀!!佢死就好喇都唔好害死人,但多數依d人都唔會死架喎!!明知飲左酒仲揸車,咁同謀殺有乜分別???而且依d案罰得唔重,我覺得對死者同佢既家人都好唔公平...有好多撞到人既司機之前都有前科,真係唔明點仲會比佢地揸車囉....前幾日有單危駕個判刑好輕,唔怪得人地死者既家屬都話,佢都去考返個牌撞死個司機!!!
細b駿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