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盡家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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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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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5-5-19 23:08 |只看該作者

外僱只可為合約僱主做家務

外僱只可為合約僱主做家務
5月 19日 星期四 21:55 更新

政府發表聲明,提醒僱主,外籍家庭傭工只可為僱傭合約上訂明的僱主料理家務。政府發言人表示,在近日一個娛樂性電視節目中,有嘉賓曾就一個有關外籍家庭傭工僱用限制條件的模擬個案表達意見。在該電視節目播出後,入境事務處收到市民就聘用外籍家庭傭工僱用限制方面的查詢。

發言人說:「就僱用限制方面,現行標準僱傭合約第4(a)條已列明外籍家庭傭工只可以為合約上訂明的僱主料理家務。僱主不得要求或容許傭工擔任家務職責以外的職務。合約第4(b)條亦列明傭工不得受僱於任何其他人士擔任任何其他職務,包括兼職家務工作。僱主亦不得要求或容許傭工為任何其他人士擔任任何工作。標準僱傭合約第4(c)條亦清楚列明合約第4(a)及4(b)條會成為施加於傭工的逗留條件的一部分,並指出違反合約第4(a)或4(b)條可導致傭工及/或其教唆者遭受刑事檢控。」發言人重申,外籍家庭傭工只可為入境事務處處長批准的僱傭合約上訂明的僱主料理家務。僱主不得要求或容許傭工擔任家務職責以外的職務或在不屬僱傭合約上列明的職務居所擔任家務職責,亦不得要求或容許傭工為任何其他人士擔任任何工作。違例者會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五萬元及入獄兩年。協助及教唆者亦會受同等刑罰。市民就僱用外籍家庭傭工方面如有任何查詢,可致電2824 6111,或傳真2877 7711,或電郵至[email protected]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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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05-5-19 23:14 |只看該作者

Re: 外僱只可為合約僱主做家務

""僱主不得要求或容許傭工擔任家務職責以外的職務或在不屬僱傭合約上列明的職務居所擔任家務職責"" [size=medium]唔係啊......只在家做家務 , 出左街或者係第二度就唔使做啊 香港政府幫外人多過幫自己人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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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05-5-20 09:40 |只看該作者

Re: 外僱只可為合約僱主做家務

咁即係點呀, 僱主有兩間屋, 就要請兩個工人呀, 政府都痴既


民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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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於 05-5-20 09:49 |只看該作者

Re: 外僱只可為合約僱主做家務

我理解係, 政府話(合約上的僱主)咋....咁如果個僱主有10 間屋都係請一個工人呀....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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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發表於 05-5-20 10:17 |只看該作者

Re: 外僱只可為合約僱主做家務

Agree.
但都要個工人肯做先得.

[quote]我理解係, 政府話(合約上的僱主)咋....咁如果個僱主有10 間屋都係請一個工人呀....[quote]


男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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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發表於 05-5-20 10:28 |只看該作者

Re: 外僱只可為合約僱主做家務

That is one more case to show us how weak our government is!

:-(


男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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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發表於 05-5-20 10:51 |只看該作者

Re: 外僱只可為合約僱主做家務

唔通我去阿媽到食飯,都唔要佢幫手,
仲要我同我阿媽煮飯洗碗,佢坐係到歎世界 ?-(
[size=x-large]政府正一[size=xx-large]白痴、低B、無能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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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發表於 05-5-20 14:41 |只看該作者

Re: 外僱只可為合約僱主做家務

[size=large]係囉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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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發表於 05-5-20 14:41 |只看該作者

Re: 外僱只可為合約僱主做家務

[size=large]係囉
kfwong 寫道:
唔通我去阿媽到食飯,都唔要佢幫手,
仲要我同我阿媽煮飯洗碗,佢坐係到歎世界 ?-(
[size=x-large]政府正一[size=xx-large]白痴、低B、無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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