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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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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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14-7-6 23:03 |只看該作者
今日崇拜係"香港主日", 講題係我哋可以為香港作甚麼. 我自己大學同研究院都係主修政治學, 感受好深, 但發現講者同主禮代禱時對政治學概念同香港政制一竅不通, 講出一啲錯誤嘅嘢. 我心好唔安樂, 今晚為佢哋代禱之後個心好似有把火燒緊咁! 我考慮咗成日, 都唔知點算好. 同兩位傳道唔算熟, 如果講, 驚冒犯到佢哋, 唔講又唔知點. 如果發生喺各位身上, 你哋會點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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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14-7-6 23:24 |只看該作者
回覆 YolandaTam 的帖子

其實教會歡迎反映意見
當然唔係一開始就公開話對方錯, 而係私下傾傾大家意見, 對方可能以宗教立場去說, 如果你以政治立場去看, 可能會看不到對方的想法


如果天空總是黑暗的,那就摸黑生存;如果發出聲音是危險的,那就保持沉默;如果自覺無力發光的,那就蜷伏於牆角。但不要習慣了黑暗就為黑暗辯護;不要為自己的苟且而得意;不要嘲諷那些比自己更勇敢熱情的人們。我們可以卑微如塵土,不可扭曲如蛆蟲 - 曼德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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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14-7-6 23:29 |只看該作者
回覆 YolandaTam 的帖子

傳道人, 牧師, 甚至主任牧師, 也不是神聖不可侵犯, 會說錯, 會眾提點, 其實好重要
記得有一次聽李思敬博士的"路得記", 第一堂有一個結論錯了, 台下有人對那個年代有研究, 私下對李博士提點; 李博士第二堂一開始便對大家糾正之前錯的
如果天空總是黑暗的,那就摸黑生存;如果發出聲音是危險的,那就保持沉默;如果自覺無力發光的,那就蜷伏於牆角。但不要習慣了黑暗就為黑暗辯護;不要為自己的苟且而得意;不要嘲諷那些比自己更勇敢熱情的人們。我們可以卑微如塵土,不可扭曲如蛆蟲 - 曼德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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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於 14-7-7 00:00 |只看該作者

回覆:請各位基督教 (新教) 弟兄姊妹指教

多謝姊妹幫忙!如果係同宗教角度有關,我絕對唔會咁唔安樂,我反而會反省,也許我太傲慢!

或者我應該講得清楚少少,講道嘅傳道係話7.1嗰日清場,警方同市民對立,而實際上當日集會人士係非法集會,警方喺職責上要清場,就算警員本身同情集會人士,佢一著上制服就要咁做,而政治學上公民抗命係有特別意思,係故意觸犯一啲唔公義嘅惡法,例如若果大家認為公安條例對集會自由嘅限制唔公義,就應該集會表示不滿,但今次,政改仍係諮詢中,未有“惡法”出現,今次事件係犯法,唔係公民抗命。警方清場,原理同拖走違法泊車類似,係對抗罪行,唔係同市民對立。

領禱者就話令香港人自豪嘅三權分立正在消失,但香港以至英國從來不是三權分立!英國係君主立憲, 首相係執政黨黨魁或代表,香港則一向行政主導,行政永遠高過司法同立法,港督會同行政局係可以特赦死囚,以前行政局立法局成員都有高官,稱為官守議員。

以上係好簡單嘅政治學亦唔牽涉宗教立場。但傳道係上帝嘅發言人(先知),喺講壇上講嘢咁唔小心,令姊妹我十分担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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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4-7-7 00:17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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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發表於 14-7-7 00:24 |只看該作者

回覆:沙崙玫瑰 的帖子

多謝你!我本想寫信,但丈夫反對,認為冇用。丈夫係妻子的頭,我應順服,但我另一方面又覺得,唔可以因冇用而沉默。會繼續尋求主嘅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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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canor  順服丈夫是對的。  發表於 14-7-15 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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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發表於 14-7-7 12:38 |只看該作者

回覆:請各位基督教 (新教) 弟兄姊妹指教

各位主內弟兄姊妹,請為香港一同祈禱。

轉發 : 請為香港祈禱

《關懷香港牧函》

前言:在政改爭議熾烈當前,社會撕裂嚴重,教會亦難免出現分化,除非基督徒能以信仰超越分歧,高舉公義卻不忘堅持仁愛,尊重他人,維護異見者的尊嚴與權利,抗拒抹黑、攻訐。為此,一群持不同政見的教牧及信徒領袖聚在一起,透過聆聽、對話,甚至坦誠諍言,建立互信,在共同價值的基礎上,承認分歧卻彼此尊重,恩慈相待,保持合一。以下是我們經多次對話而達至的共同信念。

以仁愛寬容消弭紛爭
以謙卑憐憫擁抱公義
以聆聽對話建立共識

我們是一群關注香港前景和社會發展的牧者與信徒。

過去一年多以來,有關香港政改的爭議持續不斷,社會上不同意見的人,彼此攻訐,各走極端,導致社會撕裂,教會及信徒亦面對衝擊而呈顯分化對立,我們對此極感憂心。

在我們當中,有支持佔中的,有反對佔中的,有同情佔中的,有質疑佔中的,也有對佔中持中立意見的。然而,儘管我們的政治立場有顯著差異、甚至矛盾,我們同是心繫香港,為建立一個真正公開、公正、公平的普選齊心努力。我們之間的共同遠比差異更大、更重要。我們有以下共同的認信:

第一, 在一個多元的社會,各人對社會課題有不同甚至極度對立的意見在所難免。恪守聖經教導的信徒必須學習在分歧中仍以基督的心為心,以仁愛與寬容超越分歧,竭力持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為香港尋求公義政制的同時,不忘致力建立仁愛和平及彼此尊重的社會文化。

第二,公平、公正、公義不單是普世價值,更是聖經教導的核心價值,基督徒應堅定捍衛。然而,在追求公義的同時,我們必須虛懷若谷,一方面心懷謙卑地與神同行,承認無人能掌握絕對公義,只能企求在歷史進程中察驗何為神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以免把一己所執之公義絕對化。另一方面,我們亦必須存謙卑的心與人同行,避免自義;在捍衛公義之時,對那些抱持不同信念的人保持尊重與仁愛,避免激化矛盾,導致更深的撕裂。

第三, 人類作為一個受罪污染的群體,在歷史上紛爭不斷,教會亦不能倖免。我們應謙卑地承認及面對自己的罪性與局限,並以基督的愛去超越。同時,要將上主的旨意活現於時代,我們必須立於聖經啟示,無畏無懼地與同處時局之人真誠對話,以求上主的道在我們身上如明光照耀,顯於世代。唯有在愛裡聆聽,才能顯示對他人尊重;承認自己不足,投入真誠對話,方能建立共識。

際此社會動盪時刻,我們認為持守聖經信仰的信徒,正因對時事議題的理解、分析和信念有所分歧,更務必在主內以愛相繫,彼此接納,在基督裡坦誠溝通,以尋求共識或諒解,以各按信念各盡己職,謀求社會最大福祉。因此,我們願意身體力行,構建溝通平台,彼此激勵,承諾學習實踐:以仁愛寬容消弭紛爭,以謙卑憐憫擁抱公義,以聆聽對話建立共識。

於此,我們籲請主內肢體以禱告及行動,共同確立並實踐以上的信念。

伍山河 朱耀明 江丕盛余妙雲 余達心 何志滌何寶生 吳宗文 李炳光李思敬 胡志偉 姚健偉郭文池 袁天佑 梁永善梁廷益 梁林天慧 張略張達明 陳劍雲 陸輝 楊柏滿 管浩鳴 蒲錦昌蔡元雲 盧龍光 蕭壽華戴浩輝 戴耀廷 羅乃萱譚子舜 蘇成溢 蘇穎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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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canor  福音啓示的普世價值是: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Rom3:10-18)  發表於 14-7-11 11:06
nicanor  若果公平、公正、公義係普世價值,十字架的福音就真係冇價值!  發表於 14-7-11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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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4-7-7 13:27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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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4-7-7 13:31 |只看該作者
回覆 Chow2435 的帖子

我教會在團契有開誠公佈地講大家立場, 大家可以代表自己地參與, 中立或反對
如果天空總是黑暗的,那就摸黑生存;如果發出聲音是危險的,那就保持沉默;如果自覺無力發光的,那就蜷伏於牆角。但不要習慣了黑暗就為黑暗辯護;不要為自己的苟且而得意;不要嘲諷那些比自己更勇敢熱情的人們。我們可以卑微如塵土,不可扭曲如蛆蟲 - 曼德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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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發表於 14-7-7 16:33 |只看該作者

引用:多謝姊妹幫忙!如果係同宗教角度有關,我絕

原帖由 YolandaTam 於 14-07-07 發表
多謝姊妹幫忙!如果係同宗教角度有關,我絕對唔會咁唔安樂,我反而會反省,也許我太傲慢!

或者我應該講得 ...
請問佢地說話有咩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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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4-7-7 17:51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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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4-7-7 18:11 |只看該作者

引用:Quote:原帖由 YolandaTam 於 14-07-07 發表

原帖由 jess007 於 14-07-07 發表
請問佢地說話有咩問題?
喺講壇上講啲錯誤嘅嘢,一項概念錯,一項事實錯。傳道喺講壇聖壇上言行不單代表自己更代表上帝,講嘢咁唔小心,態度令人憂慮。其實七一事件,傳道只須講警方執法方式引人垢病,領禱嗰陣避開佢唔識嘅專門名詞(三權分立)而籠統少少用“制度”代替已經可以,佢哋唔識當自己識,已經唔只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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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發表於 14-7-7 21:59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luluhaha 於 14-7-28 19:22 編輯
回覆 Chow2435 的帖子

我教會在團契有開誠公佈地講大家立場, 大家可以代表自己地參與, 中立或反對 ...

基督徒可以代表自己嗎?_____耶酥說跟從我必先舍棄自己。耶酥說:你們是
地上的鹽,要是鹽不再鹹了,怎樣叫它變回鹽呢?它毫無用處,只好扔掉到外面
人踐踏。你們是世界的光,你們的光也該在人前照耀,這樣人就能看見你們的善行,把榮耀歸於你們的天父。___馬太福音5:13一16。經文清楚表明耶酥不希望門徒離群索居,與外界分離。而鹽通常可以用來防腐,光可以帶給人光明,都是需造福人群。



耶穌不是說過基督徒不屬於這個世界嗎?甚至拒絕了魔鬼讓他統治世界的引誘(這也清楚表明世界受那惡者統治著),如果他以肉體之身可以統治就是爲了公義,如果他統治了人類就有了公義又何需贖價?其實耶酥知道上帝會在指定的時候在天上設立一個政府統治全地。
耶穌被釘的時候,難道會同意門徒去政府門口示威?耶酥在聖殿驅逐賣買的人事關乎于屬靈的事,而非關於政治。做爲基督徒的你也可以驅逐你們教會裏謀求經濟利益的人,這就是效法耶酥了。

耶酥不讓門徒抗爭,不是因為要實現預言,人的抗爭能阻止耶酥獻身贖價?必不能,因為如是上帝天父耶和華的旨意,就必會實現。人人都可以殉道,卻不是通過各種示威抗爭的方式。示威可以解決人的不公正之類些難題嗎?我們不能依靠自己而是要依靠上帝。


基督徒和非基督徒的分別只是周日是否返教會嗎?
鹽可以防止食物腐壞。同樣,耶穌吩咐門徒向所有國族的人傳講的信息,也具有防腐作用。人如果願意接受並實踐基督的教誨,就可以免受這個道德敗壞的世界腐化。為甚麽這樣説呢?他們會遠避吸煙一類危害健康的惡習,也會努力培養愛心、和平、堅忍、仁慈、良善等美德。(加拉太書5:22,23)基督徒顯出這些美德,能造福社區的人,他們傳講的信息也發揮防腐作用,對社會貢獻良多。基督徒要成為“世界的光”又是甚麽意思呢?正如月亮反射太陽的光,基督的門徒也反映耶和華上帝的“光”。他們一方面傳講聖經裏給人啟迪的信息,另一方面向人行善,藉此反映來自上帝的光。(彼得前書2:12)耶穌進一步説明,成為照亮人的光和做基督的門徒之間有甚麽相似之處。耶穌説:“人點燈,不會用籃子蓋着,反而放在燈台上,好照亮家裏的所有人。你們的光也該在人前照耀”。燈點着了,放在燈台上,人人都能看得清清楚楚。同樣,真基督徒努力傳道,向人行善,也應該是别人清楚見到的。耶穌説,别人看見基督徒的善行,就會把榮耀歸給上帝而不是人了。(馬太福音5:14-16)整個基督徒群體的責任耶穌對他的所有門徒説:“你們是世界的光”,又説“你們的光也該在人前照耀”。這個任務根本不可能靠一小撮分散在不同宗教裏的人去完成。事實上,整個基督徒群體就是“世界的光”。
所有基督徒都要按照基督的吩咐,合力負起傳講聖經信息這個責任。
耶穌把傳道工作交託給門徒時,沒有吩咐他們宣傳社會改革、政治改革、政教合一和其他世俗的理念。相反他預告説:“這王國的好消息會傳遍普天下,對所有國族作見證”。(馬太福音24:14)

關於耶穌的傳道工作,有哪兩點值得注意呢?

第一,耶穌要改變的是人的內心,而不是政治制度。請留意耶穌在“登山寶訓”中所説的話怎樣表明這點。他吩咐門徒要成為地上的鹽和世界的光之前指出,“自覺有屬靈需要的人有福了”,又説“性情温和”“心地純潔”“促進和睦”的人是有福的。(馬太福音5:1-11)耶穌藉此表明,他的門徒必須按上帝的是非標準去調整自己的想法和心態,全心全意事奉上帝,這樣做至為重要。

第二,耶穌看見群衆受苦,感同身受,主動為他們舒憂解困,但耶穌當時的目標並不是要把人間疾苦通通消除。(馬太福音20:30-34)例如,雖然耶穌治好了一些有病的人,但疾病仍然肆虐。(路加福音6:17-19)雖然他解救了一些受壓迫的人,但不公平的現象仍然普遍。雖然他讓一些飢餓的人吃飽了,但饑荒的問題仍然存在。(馬可福音6:41-44)為甚麽耶穌主要集中改變人的內心和暫時緩解困憂,而不是改變政治制度和徹底消除人間疾苦呢?因為耶穌知道,上帝定意在未來指定的時候,通過他的王國毁滅人間的一切政府,把人類苦難的禍根通通消除。(路加福音4:43;8:1)有一次,耶穌的門徒希望他多花點時間治病,但耶穌對他們説:“我們往别處去,到附近的村鎮吧。我也要在那裏傳道,因為我是為這個目的而來的。”(馬可福音1:32-38)耶穌很願意為那些飽受疾病煎熬的人帶來舒解,不過他最着重的始終是傳道,教人認識上帝的話語,不是參與政治。_____部分內容節取至jw網站2012年5月1日守望臺雜誌:《基督徒怎樣造福社會》



如果世上都是像上帝一樣的愛正義、愛公正、愛聖潔,愛人如己的基督徒,這世界會變成怎樣的世界呢?難道所謂的天堂裏不是充斥了這樣的上帝的兒女嗎?難道耶穌禱告的不是天上的模式也要在地上實現嗎?一個人要是努力實踐基督的教誨,不但使自己和家人得益,也造福社區的人,

通過這項聖經教育工作,數以百萬計的人改變了他們的內心,在生活上作出了重大改變。每年有數十萬人因此擺脱了種種惡習,比如吸煙、酗酒、濫藥、賭博和性濫交。他們學會在生活上應用聖經的原則,成為有道德感、盡責的好公民。很多人因為接受聖經教育,所以更懂得尊重家人,促進彼此間的溝通。由於丈夫妻子、父母子女、兄弟姊妹之間學會互敬互愛,結果家庭關係更加融洽。家庭團結和諧,社會自然也更團結和諧。
人轄制人使人受害。人的制度能完美的管理好人嗎?除了耶和華。誰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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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發表於 14-7-7 22:11 |只看該作者

引用:Quote:原帖由+jess007+於+14-07-07+發表請

原帖由 YolandaTam 於 14-07-07 發表
喺講壇上講啲錯誤嘅嘢,一項概念錯,一項事實錯。傳道喺講壇聖壇上言行不單代表自己更代表上帝,講嘢咁唔小 ...
你覺警察依法办事係錯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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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發表於 14-7-7 22:52 |只看該作者
回覆 luluhaha 的帖子

基督徒不能代表自己? 不要忘了, 基督徒也是別人的爸爸, 媽媽, 孩子, 朋友, 職員, 社會上的一份子, 是否做每一個決定, 都要代表其家屬, 機構, 公司, 朋友, 整個香港? 還是基督徒便應欠缺了表達自己的自由? 只有非基督徒才可以代表自己?

基督徒不屬這世界, 但的的確確在世界裡生活著, 生存著; 跟從耶穌, 正正是在每個決定中, 都要想想what will Jesus do; 而耶穌被釘時不抗爭, 是因為要完全救贖計畫, 以很弔詭的方式, 在不信的人看來是全局皆輸, 事實上是全勝的姿態去救贖萬民


難道今天政局, 可等同耶穌的救贖計劃? 還是面對不公義不公平的事, 只要作為基督徒的便默然接受, 就等於公義, 等於耶穌會這樣做, 那麼耶穌驅逐聖殿販賣東西的人, 應該是做錯了


Saving Private Ryan裡面, 一個士兵被德軍用刀刺向心藏, 被刺時, 德軍還冷靜的打手勢, 叫被殺的不要吵, 不要做聲.... 這就是公義嗎?


說實在, 有多少人上街, 有多少人示威, 都不會改變不公義的法案, 用不公義的手法通過, 而且只會愈來愈難看, 連面子也不要, 戲也不做....難道連被宰割的人叫痛, 也是不公義嗎?


這裡不是時事版, 其實我不用表達我的"政治"立場, 也不用告訴你我做過甚麼, 沒有做過甚麼

不過我很清楚, 在基督家庭版留言的, 不一定是基督徒, 若想假借基督教的教訓, 叫基督徒收聲, 我想, 這是妄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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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luhaha  請想想戰爭的源頭起因  發表於 14-7-28 19:35
luluhaha  被殺發聲與否不是根本  發表於 14-7-28 19:33
luluhaha  根本就不該拿起槍來殺  發表於 14-7-28 19:31
luluhaha  一個屬靈一個屬世。  發表於 14-7-28 19:03
luluhaha  聖殿與政府  發表於 14-7-28 19:02
如果天空總是黑暗的,那就摸黑生存;如果發出聲音是危險的,那就保持沉默;如果自覺無力發光的,那就蜷伏於牆角。但不要習慣了黑暗就為黑暗辯護;不要為自己的苟且而得意;不要嘲諷那些比自己更勇敢熱情的人們。我們可以卑微如塵土,不可扭曲如蛆蟲 - 曼德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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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4-7-7 23:00 |只看該作者
jess007 發表於 14-7-7 22:11
你覺警察依法办事係錯左?

唔係, 係講道傳道話警察執法係與民為敵.

好抱歉, 出帖嗰陣夜, 自己又火火哋, 可能比較混亂. 或者我試試用point form:

講員說: 7.1嗰日清場,警方同市民對立,


我意見:
1)當日集會人士係非法集會,警方喺職責上要清場,就算警員本身同情集會人士,佢一著上制服就要咁做
2)政治學上公民抗命係有特別意思,係故意觸犯一啲唔公義嘅惡法,例如若果大家認為公安條例對集會自由嘅限制唔公義,就應該集會表示不滿,但今次,政改仍係諮詢中,未有“惡法”出現,今次事件係犯法,唔係公民抗命。警方清場,原理同拖走違法泊車類似,係對抗罪行,唔係同市民對立。

建議: 只須講警方執法方式引人垢病就得

領禱者說: 令香港人自豪嘅三權分立正在消失


我所知:
1) 香港以至英國從來不是三權分立!
2) 英國係君主立憲, 首相係執政黨黨魁或代表 (行政由立法而出, 稱"議會制")
3) 香港則一向行政主導,行政永遠高過司法同立法,港督會同行政局係可以特赦死囚 (司法不完全獨立),以前行政局立法局成員都有高官,稱為官守議員 (行政立法, 因為有Cross membership, 仲要係官, 所以不能稱為分立)。

建議: 避開佢唔識嘅專門名詞(三權分立)而籠統少少用“制度”代替已經可以

我嘅憂慮: 喺講壇上講啲錯誤嘅嘢,一項概念錯,一項事實錯。傳道喺講壇聖壇上言行不單代表自己更代表上帝,講嘢咁唔小心,佢哋唔識當自己識,已經唔只一次, 態度令人憂慮。

咁表達清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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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發表於 14-7-7 23:02 |只看該作者

引用:Quote:jess007+發表於+14-7-7+22:11+你覺警

原帖由 YolandaTam 於 14-07-07 發表
唔係, 係講道傳道話警察執法係與民為敵.

好抱歉, 出帖嗰陣夜, 自己又火火哋, 可能比較混亂. 或者我試試 ...
非常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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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發表於 14-7-7 23:16 |只看該作者
回覆 YolandaTam 的帖子

我覺得警察執法, 並非與民為敵

如果佢當時身份唔係警察, 又或者不是以警察為職業, 佢地隨時都係示威一份子
如果天空總是黑暗的,那就摸黑生存;如果發出聲音是危險的,那就保持沉默;如果自覺無力發光的,那就蜷伏於牆角。但不要習慣了黑暗就為黑暗辯護;不要為自己的苟且而得意;不要嘲諷那些比自己更勇敢熱情的人們。我們可以卑微如塵土,不可扭曲如蛆蟲 - 曼德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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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發表於 14-7-7 23:19 |只看該作者
pyjess 發表於 14-7-7 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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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警察執法, 並非與民為敵
冇錯. 即等於我有朋友做海關督察, 佢N年前自己話, 着上制服就反盜版, 換返制服咪又係買翻版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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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n-ting  咁咪姐係知法犯法  發表於 14-7-8 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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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4-7-7 23:23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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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都識人做政府....總之, 有D野, 有苦自己知
出聲就以為反對, 唔出聲就被人當支持, 結果只有模稜兩可, 吞吞吐吐
好少人會想, 因為愛, 才會有行動/無行動
如果天空總是黑暗的,那就摸黑生存;如果發出聲音是危險的,那就保持沉默;如果自覺無力發光的,那就蜷伏於牆角。但不要習慣了黑暗就為黑暗辯護;不要為自己的苟且而得意;不要嘲諷那些比自己更勇敢熱情的人們。我們可以卑微如塵土,不可扭曲如蛆蟲 - 曼德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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