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講場

跳至

首頁
1

尾頁
   0


別墅

積分: 877


1#
發表於 08-1-22 13:13 |只看該作者
請指教!

我層樓07年2月1日租了給人, 2年約, 一死一生. 我11月call佢話3月1日起加租. (因3月已滿死約+1個月notice). 佢say no. 我當時說會收樓.

我份租約給律師樓的師爺睇, 佢話收樓無問題, 只係要比足夠時間嘅notice便可. 於是我係12月19日send了掛號, 內附有一式二份收樓通知書及回郵信封. 但佢唔肯簽返比我. 我可以點做? 我keep咗佢簽收嘅証明. 因寄掛號. 我點証明佢簽嗰份就係收樓通知書?

首頁
1

尾頁

跳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