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 行 社 領 隊 媾
。 」 一 名 男 子 的 內 地 妻 子 及 表 姨 , 較 早 前 在 本 港 一 旅 行 社 報 名 參 加 韓 國 雪 嶽 山 五 天 團 , 其 間 他 的 妻 子 竟 與 領 隊 發 生 不 軌 行 為 , 回 港 後 且 一 直 保 持 關 係 ; 近 日 事 主 識 破 兩 人 姦 情 後 , 即 到 領 隊 所 屬 的 旅 行 社 投 訴 及 到 警 署 報 案 指 其 妻 受 滋 擾 。 他 說 : 「 呢
領 隊 完 全 冇 職 業 操 守 ! 」 本 港 法 律 界 人 士 指 , 通 姦 不 構 成 刑 事 罪 行 , 頂 多 是 夫 妻 離 婚 的 理 由 。 記 者 : 羅 日 昇
藥 油 入 佢 ( 領 隊 ) 間 房 幫 佢 搽 , 跟 住
晚 兩 個 人 就 … … 第 四 晚 佢 兩 個 人 又 同 房 … … 」
家 我 已 經 辭 職 。 」 5 月 初 曾 生 即 向 該 旅 行 社 投 訴 , 但 一 直 遲 遲 未 有 回 覆 。 他 說 : 「 我 只 要 求 旅 行 社 炒 呢 個 領 隊 , 唔 好 畀 佢 害 其 他 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