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理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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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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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04-6-13 02:55 |只看該作者

供樓利息扣稅

請問層自住樓宇,如果做過加按,利息支出多了,稅局會否容許我們扣除加按後較高的利息,還是只可以報加按前較少的利息支出?


民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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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04-6-13 06:46 |只看該作者

Re: 供樓利息扣稅

是用年度計算,你過去十二個月每月實際支出的利息,加按和加按後的利息都可以計算在內。


別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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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04-6-13 21:22 |只看該作者

Re: 供樓利息扣稅

fanny_1388,

多謝回覆。我的case是早年(02/03年度以前)曾經做過轉按,但轉按後其實利息支出是少了的,去年申報利息扣稅,稅局就問長問短,點解要轉按,轉按前後的借貸銀碼,幾時轉按等,仲要遲遲未批。所以我懷疑是否稅局不容許用轉按後增加了的利息支出來扣稅。

Tommy


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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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於 04-6-17 14:39 |只看該作者

Re: 供樓利息扣稅

Hi, Tommy,

I hope that the following information obtained from Hong Kong Inland Revenue Department will be useful for you:

問: 就 第 二 按 揭 、 重 新 按 揭 或 透 支 帳 戶 所 繳 付 的 居 所 貸 款 利 息 是 否 可 在 計 算 稅 項 時 獲 得 扣 除 ?

答: 須 考 慮 的 問 題 是 所 取 得 的 貸 款 是 否 直 接 用 於 購 買 其 住 宅 。 舉 例 說 ﹕

(i) 申 索 人 除 了 獲 得 相 當 於 其 住 宅 購 入 價 70% 的 銀 行 按 揭 貸 款 外 , 再 自 物 業 發 展 商 獲 取 第 二 按 揭 貸 款 , 而 該 發 展 商 已 根 據 《稅 務 條 例》 第 26E(9) 條 獲 得 稅 務 局 局 長 所 認 可 。 在 此 情 況 下 , 就 該 兩 筆 貸 款 所 繳 付 的 利 息 均 可 在 計 算 稅 項 時 獲 得 扣 除 , 但 最 高 扣 除 額 不 可 超 過 26E(2)(a)(ii) 和 26E(2)(c) 條 訂 明 的 上 限 。

(ii) 如 申 索 人 將 其 物 業 重 新 按 揭 , 並 將 借 取 的 款 項 用 於 投 資 證 券 , 他 就 該 筆 重 新 按 揭 貸 款 所 繳 付 的 利 息 不 可 在 計 算 稅 項 時 獲 得 扣 除 。 不 過 , 如 該 筆 重 新 按 揭 貸 款 是 用 作 付 還 原 來 為 購 買 其 住 宅 而 取 得 的 貸 款 , 以 便 享 有 較 低 的 利 率 , 則 他 所 繳 付 的 貸 款 利 息 可 參 照 原 來 貸 款 尚 欠 的 餘 數 按 比 例 在 計 算 稅 項 時 獲 得 扣 除 。

(iii) 如 所 借 取 的 款 項 是 直 接 用 於 購 買 其 住 宅 , 就 銀 行 透 支 帳 戶 繳 付 的 居 所 貸 款 利 息 可 在 計 算 稅 項 時 獲 得 扣 除 。 若 該 透 支 帳 戶 有 部 分 用 作 其 他 用 途 , 在 計 算 其 扣 除 額 時 , 其 所 繳 付 的 居 所 貸 款 利 息 須 按 比 例 予 以 減 少 。


麟爸爸


別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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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發表於 04-6-17 22:24 |只看該作者

Re: 供樓利息扣稅

麟爸爸

多謝你的回覆。我都剛剛詢問過一位稅務顧問,他說總之轉按後多出來的利息支出,稅局一定不能接受用來扣稅,只能按舊按揭的剩餘借貸,按比例的扣減。

Tom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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