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結婚及同同居
我起初是同居, 理由比較簡單, 只是想多見面, 多起埋一齊, 儲多 d 錢, 試下共同生活, 我愛他, 反正無諗住咁早結婚, 唔通要等多十年先住埋一齊咩......
到依準備結婚啦, 係因為為將來做好準備, 比對方保障(如保險, 強積金), 最重要係, 話比佢聽, 不是因為其他原因(如有左, 要買樓, 年紀大等等) 而要結婚, 而係無其他因素影響下, 願意餘下的數十年跟他一同分担, 一同走過, 而他亦有意想法時, 我地就走左去結婚啦 ....
有始不有終 能受百樣痛
從沒有合約合同 但卻跨時空
這滔滔不息的愛 我贈給你用
這一生 和下世 有幾多全奉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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呀仔 2006 年 4 月 24 日 出世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