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翃涉嫌殺害女友楊詠琴案,檢警昨天解剖楊女遺體,確認她的雙眼與鼻子還在,只是遭嚴重搗戳與切割毀損。楊女的臉、頸、胸部被瘋狂砍割戳刺,慘不忍睹。 檢警剖驗後,也逐步拼湊還原馬翃殺人毀屍情節。檢警於遺留在楊女陳屍現場的菜刀刀柄採得一枚指紋,確定是馬翃所有,至於他何以能進入楊家?辦案人員懷疑,不是楊女曾給馬翃住家鑰匙,就是馬偷偷複製,而且楊詠琴很有可能在睡覺時遭殺害。凶器可能包括生魚片刀、菜刀與疑似剪刀的刀具共三種。 由於檢警第一時間相驗時,看不到楊詠琴的雙眼與鼻子,一度以為她的雙眼與鼻子遭挖出及割走,全案添加不少驚悚情節;前天下午檢警還曾重返命案現場與馬翃台北汀州路住處尋找,但未尋獲,昨天上午的解剖,檢警把找眼鼻列為第一要務。 鼻子部分,法醫發現死者因為頸部遭砍切,鼻子被砍後往鼻肉上翻,以致認不出來;經將臉皮拉齊定位,確認鼻子還在。 眼睛部分,光從眼窩肉視並未發現,法醫切開顱骨取出腦部後,在眼球視神經處看到已經乾扁的兩塊組織,確認就是眼球;因為破裂造成水晶體、眼球液流失,眼球縮成如洩氣皮球,且內縮到視神經處。 檢方發現,死者致命傷在頸部,全身主要刀傷共十一處,其中臉部有五處,造成死者出血性休克且因溺血而窒息死亡;特別死者頸部切口深處,找到一小塊刀子碎片,可能是砍頸骨時太過用力刀子損壞。 法醫並採集楊女器官切片與血液等檢體送交化驗,確認她有無遭下毒等反應,從昨天解剖情況研判,死者應無遭性侵害。 資深法醫認為,楊詠琴遭兇殘的殺害並毀屍,通常有兩種狀況;一是馬翃行兇時精神狀態不穩定,另一狀況是可能服食藥物,造成亢奮失控,才會如此殘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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