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理財

跳至

首頁
1

尾頁
   0


大宅

積分: 4445


1#
發表於 08-10-15 16:15 |只看該作者
2008年10月15日 <信報> 王岸然

先撤換任志剛 再逼中銀賠款

整整近一個月,政客似乎終於搞清楚雷曼事件的負責人物最主要是任志剛,後知後覺總勝於不知不覺,雖然昨天還有一位王國興議員帶領一班苦主到消委會,大概是一班死忠於傳統左派的追隨者,也由他去吧!懂得自救的苦主已經在立法會外拉起「任志剛下台」的橫額,大家在正確的路上進攻,就成功有望。

何解?逼得要問責的任志剛下台,亦等同逼令政府加大力度逼銀行負上責任,以原價回收垃圾債券。筆者提醒苦主,除非曾俊華的回購方案能得回八成以上本金,而個別苦主肯接受作為了結,這是各人的自由,否則別以為多少拿回一些再循民事追討是可行的方法,法律上沒有輸打贏要這回事;接受了不平等方案有變相承擔部分責任的禍害,泛民律師請先研究清楚這點,不應貿然建議苦主接受。

事情的發展已經由搞清權責到依法追究責任的階段,當中開始有涉及政治性的考慮。事件中出售最多雷曼債券的是中銀香港,這是一家有中國國家背景的銀行,這類「國家背景」就令事件變得政治性,亦令到港府有所顧忌,明白到這一顧忌,亦應同情政府官員現階段有投鼠忌器的考慮。大家不能不小心「阿爺」的取態,而暫時的情況是「阿爺」未有態度。何解?

民建聯數天前提議要政府承諾為雷曼苦主包底,正是一犬吠形,泛民一個小政黨跟着百犬吠聲,但兩黨皆在港人及政府強力反對下馬上轉軚。這建議本來正中銀行下懷,但看來已經不可能,亦非「阿爺」的想法。

第二迹象是,立法會內務會議上,任志剛對泛民議員的責難表現自若,但當民建聯按文稿質疑金管局以「披露為本」及「操守準則」兩項手法監管銀行是後知後覺,於事無補之時,任志剛馬上要強烈辯解,這固然顯示任志剛誤會民建聯正代表「阿爺」發言,亦顯示任志剛根本還未清楚中銀背後的中央是何取態!

這裏要取笑各位欠缺金管知識的議員的同時,也要取笑任志剛專員,想不到連你自己對自己在法律上所要承擔的權責也是一知半解。任專員(金融管理專員,這是法律上的職稱,還叫他任總,就太不專業了!)的辯解,變相也是閣下失職的認罪,曾俊華不將閣下依法撤職,就是一同違法了。何解呢?

任總的反擊自辯有關於他監管不力的指控,已經不能列舉更多:

一、美國次按風暴未爆發時,已經「高頻率」地向銀行發出指引,這是他所謂的先知先覺;

二、他過去多次提醒市民投資具風險,還說香港「唔會有人講得多過我」。他又早跟個別銀行溝通,建議將結構複雜的零售金融產,只能向可承受高風險人士銷售;

三、他寫很多文章,早上七時半上班,與記者在寫字樓下分析金融形勢,叫市民好好管理風險,任志剛專員說是自覺做足工夫。

就是這些嗎?這還不算自承有罪嗎?原來任專員監管就只是做了這些事情,這些基本上是紙上談兵的工作,與監管銀行業風馬牛不相及,與法例中的要求,相去十萬八千里之遠,已經是明顯失職,這是為何筆者說任志剛是在公開認罪的原因。

政客若然有參考筆者兩星期前在本欄(十月一日)的文章,查閱一下《銀行條例》第七條,星期一就可以馬上質問任志剛,若然沒有做到法例要求專員所做的工作時,不是失職是什麼?

各位只要上網打入「證監會」、「金管局」及「備忘錄」,就可以找到自一九九五年來行之有效及曾在二○○二年更新的一份重要文件,這文件劃清證監會及金融管理專員之間的監管權責。備忘錄(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中第七段清楚說明金管局是銀行的前線監督者(frontline supervisor),層次是落到日常層面(day-to-day supervisor),包括到交易現場的監察(on site inspection)。

還有一事大家不覺,所有監管責任按法例是在金融管理專員即任志剛一人身上,金管局在法例中只是他的辦公室(office),他的責任是這樣絕對,失職又是這樣清楚,他再不下台,代表香港失去法治制度!

終極解決
雷曼迷你債券事件,其實在情、在理、在法律上都有心要作一終極解決。筆者認為第一步亦是馬上必行的一步,是將任志剛撤職,然後是用政府權力逼中銀香港全數回收前線出售予非專業投資者的債券。中銀不肯,要求其他銀行先做,不肯回收的銀行,新金融專員行使《銀行條例》的權力,暫停這些銀行所有涉及非傳統存貸業務以外的買賣活動。其實,經民間的民事訴訟行動之後,銀行還是要依法回收的,區區數十億元,中銀香港也應主動一些,大方一些吧。

申報利益,筆者並無雷曼兄弟任何有關的投資,但中銀香港倒有股票,比例不輕。中銀要賠數十億元,反而影響股票亦影響筆者的利益,但我會對中銀長遠有信心,甚而增持股票作長線投資。筆者的心意,也是小市民的心意,希望中銀明白,中央也明白。
:-)  :-P


侯爵府

積分: 20032

HiPP勳章(1) 2018父親節勳章 2018復活節勳章 Poo得好勳章 開心吸收勳章 育兒性格勳章 我的育兒心得勳章


2#
發表於 08-10-15 17:42 |只看該作者
我好增個個白頭佬,
見到去就想
同個左仔英一樣咁衰見到就想


禁止訪問

積分: 89305

醒目開學勳章 畀面勳章 環保接龍勳章


3#
發表於 08-10-15 17:46 |只看該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侯爵府

積分: 20032

HiPP勳章(1) 2018父親節勳章 2018復活節勳章 Poo得好勳章 開心吸收勳章 育兒性格勳章 我的育兒心得勳章


4#
發表於 08-10-15 18:01 |只看該作者
原文章由 我想生三個 於 08-10-15 17:46 發表
落唔落台都係為啖氣,伊加我地最關心既係如何取回父母的血汗錢!!




其實好多人都好同情他們,
而我相信最後會有圓滿解決方法。
因誤導係要付責!!


禁止訪問

積分: 89305

醒目開學勳章 畀面勳章 環保接龍勳章


5#
發表於 08-10-16 11:15 |只看該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複式洋房

積分: 486


6#
發表於 08-10-16 11:25 |只看該作者
點解件事搞到好似買左雷曼股票既人自己一的錯都無,一d責任都唔駛負咁? 所有既過錯都賴晒去人地度?


大宅

積分: 2389


7#
發表於 08-10-16 11:36 |只看該作者
希望苦主們, 耐心等待銀行回購吧,
呢個係最可行的方法,
炒亞邊個邊個, 亞邊個邊個部門要負責任,
唯獨是漏左.....問自己是否要負部份責任??
是講唔通的,
"特搜"已經好高調及從未如此的關心..
去解決你地的問題...
不過, 好奇怪, 一小撮人可以惹起咁大回響,
我相信可能有些非常有力之人士都買左,
引致政黨....等人咁積極去搞...


公爵府

積分: 29804


8#
發表於 08-10-16 11:37 |只看該作者
原文章由 冬蝶 於 08-10-16 11:25 發表
點解件事搞到好似買左雷曼股票既人自己一的錯都無,一d責任都唔駛負咁? 所有既過錯都賴晒去人地度?


我諗唔可以一概而論,我相信有人真係被誤導/被人欺騙,但亦唔可以排除有人混水摸魚,是自己梳忽而扮被誤導。所以我支持case by case咁提出訴頌。


公爵府

積分: 29804


9#
發表於 08-10-16 11:40 |只看該作者
原文章由 我想生三個 於 08-10-16 11:15 發表


我地伊加最擔心係無錄音,得人證,怕唔夠證據.......


其實唔怕架!如果你家人經常只是做定期,投資工具都是一些保本的方案,再加上年紀問題,我相信法律會為你家人主持公道的。


大宅

積分: 4445


10#
發表於 08-10-16 11:47 |只看該作者

回覆 #7 edelwise 的文章

贊成銀行回購,苦主自己要負責
:-)  :-P


子爵府

積分: 14729

虎到金來勳章 好媽媽勳章 畀面勳章


11#
發表於 08-10-16 13:23 |只看該作者
我都相信有人真係被誤導,由其是老人家!
我亦都同意唔排除有人混水摸魚,因為港幣定期無利息, 好多人都買債券收息, 佢哋收咗幾年息, 但係依家又話被誤導??? 真係混水摸魚!

首頁
1

尾頁

跳至
Presslogic Logo
Baby Kingdom Lo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