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介紹人」高凌翔:不識「張總」「李總」
高凌翔早前接受本報查詢表示,鄭永健是她「朋友介紹的朋友」,因到鄭的網台幫忙見過一兩次。高承認介紹朋友「陳生」予鄭認識,但強調不認識「張總」和「李總」,也沒有介紹工作給鄭。高指不知陳的全名,只知道他已退休,對他所知不多,「總之都係識吓,大家介紹識咗,都唔係好熟」,又稱沒有陳的聯絡方法。
高介紹陳生予鄭 陳生介紹李總
高凌翔表示,當時鄭永健失業,她得知「陳生」或能提供工作機會,故介紹二人認識,但她並不知道是什麼工作,又強調認識鄭陳二人與她在新家園協會的工作完全無關。
根據鄭永健前女友溫曉怡在庭上的證供,去年4月鄭對她表示獲「高女士」介紹工作,其後她便隨鄭到位於信德中心的澳門賽馬會與「李總」等「大佬」見面,控方曾提及高全名是「高凌翔」。鄭永健其後接受盤問,聲稱是經「陳生」介紹認識「李總」,而陳是經朋友高小姐介紹,並在追問下透露高在福利機構「新家園」工作。
高案發時任職「新家園協會」
據了解,高凌翔來自內地浙江,父母在內地當官,她來港後在浸會大學修讀政治及國際關係,2009年畢業後曾加入梁振英競選辦任新聞助理,後來加入新家園協會任職傳訊主任。
根據新家園協會網頁,該會榮譽贊助人為特首梁振英和中聯辦主任張曉明,而該會19名董事中11人有政協頭銜,會長是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許榮茂。許榮茂曾在前年4月的民建聯籌款晚會中,以1380萬元投得中聯辦主任張曉明一幅「駿程萬里」書法。
新家園協會主要服務內地新移民及少數族裔,前年協會在「保普選反佔中」遊行當日舉行親子探索遊,行程包括遊行。許榮茂去年接受本報專訪時曾表示,協會沒政治取向,不會在選舉中為建制派造勢,又否認協會是中聯辦的「衛星組織」。
該會曾被質疑獲中聯辦支持成立,服務總監陳義飛2012年參選立法會社福界,他當時在《明報》選舉論壇中回應稱,該會基金由內地商人許榮茂贊助,又稱自己「大不了只是親中機構的社工」。
明報記者 鄧力行
首被告侍應鄭永健(32歲),被控八項“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及四項“選舉舞弊”的交替控罪外,亦與次被告裝修工人顧家豪(32歲)及第三被告商人陳建隆(37歲)同被控一項“串謀選舉舞弊”罪。
官批三被告辯解違背邏輯
鄭永健自辯時曾稱,資助“本土派”參選只是幌子,藉此接觸“本土派”人士,目的只為拍攝網台節目,以及收集“本土派”與“泛民主派”不當關係。法官彭中屏表示,首被告鄭永健對於給予“全民自發”3.6萬元的説法異常混亂和不合情理。
彭官説,鄭當時任職侍應月入約萬多元,更不時向女友借錢,認為鄭不可能只為與“全民自發”保持關係,為日後拍攝鋪路而傾盡積蓄,認為鄭的真正目的是誘使他人在指定選區參選,影響該區的選舉情況,甚至是選舉結果,目的是昭然若揭。
彭官續説,“全民自發”派出成員參選目的只為得到報酬,案中兩名“全民自發”成員顧家豪及陳建隆,明知鄭永健不在乎“全民自發”能否勝出,參選只為得金錢報酬。
綜合案中所有證供,彭官認為控方證人的證供合情理,相反案中三名被告説法含糊不清、左閃右避、違背邏輯、與書面證供背道而馳、説法不攻自破,不是可信證人。
15萬至25萬誘使參選區會
彭官裁定鄭永健六項“選舉舞弊”罪及三人的“串謀選舉舞弊”罪名成立。
針對鄭永健的12項控罪指,他于2015年7月8日至8月9日期間,以金錢利益誘使“沙田社區網路”社區主任黃學禮、青年新政召集人梁頌恆等八人,于特定地區參選區議會,或誘使他們令第三者出選。
至於三名被告被控的“串謀選舉舞弊”罪,則指他們于2015年7月12日至8月9日期間,與一名人士,串謀使顧家豪在2015年區議會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即從鄭收受一筆15萬元至20萬元的款項,作為令陳建隆在該選舉某個指明的地方選區中參選的誘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