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key 寫道:
Hello naughtyboy,
根據法例,如果完約外傭跟新僱主簽約後並無返原居地,直接開始跟新僱主工作,咁佢便需要於一年內先返原居地放假至少7日,然後再回香港,到時入境處便會再批出第二年的working visa比工人,而機票你需要由僱主負責的
如果以你的情況,其實你可以跟工人相糧一下,遲一些才回菲律賓,因為12月的機票價錢會比較貴,而且並不一定要比14日,因為外傭係需要做滿2年才可享有14日有薪假期,你可以跟工人相糧,先放7日或者係7日有薪假及7日無薪假期等等...
如果有其實問題歡迎隨時向我查詢:2384 8106 / 2384 8702
joke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