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盡家傭

跳至

首頁
1

尾頁
   0


別墅

積分: 982


1#
發表於 17-2-13 19:04 |只看該作者
我現時的工人姐姐獲發赴加拿大簽證, 即將離開, 臨走時介紹她的朋友M給我. M在港工作就滿四年, 同一僱主, 這次的約滿期為4月底. 其僱主已表明不會再續約,且聘用了新的工人, 預計在二月中到港. 現在M僱主說, 如新工人如期到港, 要她在3月2號離開, 會給她一封提早完約信, 她有兩週的假期未放. 請問萬能的BK JM, 在此情況下, 她算是完約工人嗎? 可以在香港申請簽證嗎? 還是需回原居地? 如任何JM有經驗, 請不吝分享, 非常感謝.

首頁
1

尾頁

跳至
Presslogic Logo
Baby Kingdom Lo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