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不想歧視,但這樣真的會影響我們享用應有的福利,希望政府真的能盡快解決
係咪即係話佢地可以係香港自由出入,但唔可以居住?唔係好明. ?-( ?-(mjzz 寫道:
小精靈, 警察當然唔係知天下事啦~ 但係你都好似攪錯了有關條文喎~
根據入境條例:
(一) 在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成 立 以 前 或 以 後 在 香 港 出 生 的 中 國 公 民 。
(二) 在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成 立 以 前 或 以 後 通 常 居 住 在 香 港 連 續 七 年 或 以 上 的 中 國 公 民 。
(三) 中 國 公 民 在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成 立 以 前 或 以 後 在 香 港 以 外 所 生 的 中 國 籍 子 女 , 而 在 該 子 女 出 生 時 , 該 中 國 公 民 是 符 合 ( 一 ) 或 ( 二 ) 項 規 定 的 人 。
你會唔會誤解了有關 "中國公民" 字眼? 以下網頁你可以睇睇全文, 如果真係唔清楚, 建議你真係call一call入境處問一問, 以免對有關條文誤會.....
---> 按此前往誰可享有居港權網頁

http://tn5.cn3.yahoo.com/image/3f7/b41fbbff9e4a8ee75e.jpe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