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kin 發表於 18-1-10 15:03 
俾阿媽打完仍同住一年,一年後口供矛盾
我突然諗到呢單case, 講真,小朋友咁細, 咁耐之後上庭,又俾律師問到口 ...
反而呢單野令我想起郭亞女單CASE
1986年,有香港傳媒揭發6歲女童(後被稱為郭亞女)懷疑被患有精神病的母親幽禁在新界葵涌葵興邨的住所。社會福利署接手處理時,經過考慮並由當時署長陳方安生批准之下,決定引用《保護婦孺條例》聯同警方、消防處、民政署和房署破門入屋救出女童。女童被送往竹園兒童院,而其患有精神病的母親被強行送入精神病院接受治療。社會福利署亦以案件懷疑涉及虐兒為由,禁止兩母女見面,後來才批准每星期可以有2次見面。
所有遇見,皆有因果
要是每個人都懂你,那你得有多平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