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in-ting 發表於 19-7-11 00:56 
有咩條件才會被選做
陪審員的資格出任陪審員是每一位合乎資格的香港居民應盡的責任。
雖然出任陪審員有時會帶來不便,然而香港是一個法治社會,擁有透明度高的法律制度,陪審團所扮演的角色尤為重要,因此出任陪審員也是一種榮幸。
任何具備下列條件的香港居民,均有資格出任陪審員:
- 年滿21歲但未滿65歲;
- 精神健全而並無任何使其不能出任陪審員的情況如聽覺或視覺的損傷等;
- 品格良好,及
- 熟悉聆訊時所採用的語言— 即中文或英文(視乎個別情況而定)
https://www.judiciary.hk/zh/jury/jury.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