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櫃台女職員去年5月在巴士上被六旬婦要求移開霸佔座位的背包,二人遂起爭執,銀行職員下車時推倒六旬婦,逃走時更狂踢落車追截她的巴士司機,事件被同車乘客拍下,成為網絡熱話。受傷的巴士司機及涉事公司九巴入稟高等法院,向女職員索償。
原訴為巴士司機吳小蓮及九龍巴士(一九三三)有限公司,被告為陳靄婷。原訴於入稟狀中指出,
被告於藍田啟田邨啟旺樓的215X線巴士站外襲擊吳,導致她受傷,原訴因此興訟索償。
陳靄婷早前已承認普通襲擊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被判處100小時社會服務令,另向案中兩名事主各賠償5000元。裁判官判刑時曾明言,希望公眾不要公審一個知錯的年輕人。

聽講女司機受傷並停工長達六個月,今之九巴肯替員工入稟索償(高院)...一定會開出好高價錢(等陳小姐感覺到痛),等你嚟還價...庭外解決唔到,高院打官司肯定所費不菲(仲未知輸贏)...唔知陳小姐有冇物業呢....可能連樓都要賣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