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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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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9-4-10 10:35 |只看該作者
想睇下大家有無意見~

我係一個香港人...上一年嫁了給一個西班牙人...
而家我響香港工作...老公響美國工作(LA)...
佢岩岩申請入籍(09年4月)...到佢第日成為公民之後...

1) 如果申請我到美國住一段時間...我一定要申請green card嗎? 因為我知如果一申請到green card...我唔可以長時間離開美國...

2) 我老公入籍搵lawyer攪既...個laywer同我老公講...公民既外籍配偶可以申請一個no limited入境既簽證<---呢句我有少少懷疑...us gov邊有咁順灘架~_~" 真係有呢樣野嗎?

希望大家有心人可以解答到我呢d問題~
十萬個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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