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 我和太太結婚11年有兩個小朋友(6歲半及10歲半), 早前幫兩個小朋友攪咗citizenship by decent入籍及攞咗澳洲護照。由於大囡有ADHD, 唔想佢喺香港讀得咁辛苦, 所以我安排佢喺2018年10月去澳洲和嫲嫲生活及讀書, 可惜種種原因我安排咗佢上個星期返回香港,現在等緊教育署安排入返香港小學。
為兩個小朋友著想, 我想快啲全家去澳洲生活,請問太太用香港特區護照和我們去澳洲, 到境後先入紙申請onshore partner visa 行得通嗎? 會否遇到特別問題及有咩特別要注意?日後太太是否要返香港申請「良民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