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周日處理元朗暴力情況的手法引起社會不滿,自稱「一班香港消防及救護人員」向警方發表公開信,指警方當日在元朗的所作所為或不作不為,已超越作為消防及救護人員可容忍的底線,對警察的「嚴重失職」行為表示極度失望,亦對自己同是紀律部隊的一員感到極之羞恥。
署名「一班香港消防及救護人員」在公開信提到,消防處當日已將事件定性為「大量傷者事故」,他們亦希望去到現場解救受困市民,但他們既沒有接受過警察制服暴徒所需的訓練,亦沒有配上制服暴徒的裝備,法律亦沒有授予他們使用與警察同等的合法武力。他們批評警察遲遲不到場,除了阻礙消防及救護人員協助傷者,亦將他們同事的人身安全置於不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