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講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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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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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19-8-27 08:52 |只看該作者
近排D社會事件,警察都拉了唔少黑人,藍黃雙方人士都有。同樣都係控告的“暴動罪”,2個在元朗打無辜市民的白人就無得保釋,即時還押;
另外好多其它打無辜警察的就都是500~1萬文就可以保釋,
其中差別在邊到呢?唔係打差人的應該罪加一等嗎?
D法律我的小市民睇唔明呀


大宅

積分: 2659


2#
發表於 19-8-27 08:54 |只看該作者
因為冇得保釋的兩個白衣人本身有好多案底同埋之前住酒店逃避警察。法官懷疑佢哋有逃走危機。

其實另外有兩個白衣人都係有得保釋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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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19-8-27 10:16 |只看該作者
dashtang01 發表於 19-8-27 08:54
因為冇得保釋的兩個白衣人本身有好多案底同埋之前住酒店逃避警察。法官懷疑佢哋有逃走危機。

其實另外有兩 ...
明白了,多謝指點。

即係法制仲在,犯了錯就要老老實實接受法制的制裁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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