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政擂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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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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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20-1-27 21:05 |只看該作者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00127/bkn-20200127200428185-0127_00822_001.html

旺角內地男遭黑衣人私了 警拘1本地男

一名53歲內地男子據悉昨晚(26日)9時許於旺角亞皆老街8號對開與在場人士爭執,該男子懷疑被「私了」,受到硬物襲擊受傷送院。警方其後在附近拘捕一名18歲男子,他涉嫌非法集結、襲警及傷人,正被扣留調查。

事主在衝突中頭、耳及頸受傷,救護員到場將事主送院治理,他送院時清醒。警員接報到場,至約11時許於上址附近截查一名18歲男子,惟有人不合作並襲擊2名警員,導致警員受傷,警員其後將他制服並拘捕。經初步調查,該男子涉嫌與上述案件有關,案件交由西九龍總區反三合會行動組跟進。受傷警員清醒,被送院治理。

警方現正追緝另外20名懷疑涉案男子,他們年約20至30歲,案發時身穿黑色衣服,戴口罩及帽。

有市民於昨日(26日)初二,在旺角一帶聚集,紀念2016年的農曆大年初一及初二旺角發生暴亂事件4周年。防暴警於晚上9時許,在砵蘭街一帶舉藍旗,並截查多人,期間發生上述懷疑「私了」案件。至今日(27日)凌晨零時許,防暴警在砵蘭街近山東街施放催淚彈驅散非法集結人士。
尋找「閃光點」,努力不懈,堅毅不屈,機會總是留給有準備的人。但是,有準備不一定能找緊機會,因為....命運就是這樣的敲門。要找緊機會,就要戰勝自己和戰勝命運。
遇到逆境,堅持,不要放棄。黑暗是可怕的,極難耐的.....但是,渡過了黑暗,不就是黎明了嗎 ?!


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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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20-1-27 21:07 |只看該作者
16歲仔被原子筆爛面 重案組拘17歲菲籍同學
https://www.hk01.com/%E7%AA%81%E7%99%BC/317447/%E7%8E%AB%E7%91%B0%E5%B4%97%E6%A0%A1%E5%9C%92%E6%9A%B4%E5%8A%9B-16%E6%AD%B2%E4%BB%94%E8%A2%AB%E5%8E%9F%E5%AD%90%E7%AD%86%F0%A0%9D%B9%E7%88%9B%E9%9D%A2-%E9%87%8D%E6%A1%88%E7%B5%84%E6%8B%9817%E6%AD%B2%E8%8F%B2%E7%B1%8D%E5%90%8C%E5%AD%B8

根據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第40條普通襲擊,如果是被控普通襲擊而傷者的傷勢是不嚴重,檢控官或考慮其他免起訴的安排(如擔保守行為)。如被告人只涉及一條普通襲擊罪,案件大多在裁判法院審理。

根據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第39條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刑罰比普通襲擊更高,因這條罪行對受害人構成實際的身體傷害。檢控官通常會用醫生報告以證明相關行為有否造成實際身體損害,較輕微的身體傷害包括有紅腫、壓痛或腫脹等,而嚴重的則有腦震盪和瘀傷。

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第17和19條所涉及的傷人罪是侵害人身罪當中最嚴重的。第19條涉及的罪行則可在裁判或區域法院審理,罪行包括非法及惡意傷人或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及傷人。事主必須有傷口或嚴重身體傷害,包括精神傷害,傷口及嚴重身體傷害必須是由被告造成,最高刑罰可監禁3年。

而第17條所涉及的罪行大多在區域法院或高等法院審理,任何人如以任何方式非法及惡意傷害任何人,或導致任何人的身體受嚴重傷害;或向任何人射擊;或拉動扳機或以任何其他方式,企圖用上膛槍械,射向任何人,意圖殘害任何人、令人容貌受損或傷殘、或令任何人的身體,受到其他形式的嚴重傷害,就是違反了 第17條列明的罪行,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
尋找「閃光點」,努力不懈,堅毅不屈,機會總是留給有準備的人。但是,有準備不一定能找緊機會,因為....命運就是這樣的敲門。要找緊機會,就要戰勝自己和戰勝命運。
遇到逆境,堅持,不要放棄。黑暗是可怕的,極難耐的.....但是,渡過了黑暗,不就是黎明了嗎 ?!


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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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20-1-27 21:21 |只看該作者
人生變得更加精彩!
https://m.weibo.cn/s/video/show? ... 81811&fromWap=1

有緣的話,終有一日,一齊發夢過的手足會再相見,互相擁抱,再唱歌跳舞....
https://www.facebook.com/vancent ... 48/?d=n&sfns=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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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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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7 22:14 |只看該作者

回覆樓主:

支持警察


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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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發表於 20-1-27 22:19 |只看該作者
期待拉埋其他嗰啲。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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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發表於 20-1-28 17:19 |只看該作者

回覆樓主:

支持警察


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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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發表於 20-1-28 17:23 |只看該作者


瑪瑙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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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發表於 20-1-28 17:38 |只看該作者
支持一哥, 支持香港警察!


水晶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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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發表於 20-1-28 17:46 |只看該作者
hung0119 發表於 20-1-28 17:19
支持警察
正呀!


珍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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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發表於 20-1-28 19:46 |只看該作者

回覆樓主:

支持香港警察!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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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發表於 20-1-28 20:00 |只看該作者
呢d新聞比抗疫消息更令人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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