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講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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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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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20-2-10 19:39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LokYauYau 於 20-2-14 14:30 編輯

1. 遞解出境
2. 強制入住監獄水飯房(個人囚室)或精神病院個室,並罰款HKD25000
先禮後兵,治亂世用重典!

更新: 去到民智未開或自由泛濫,真係用重典先夠阻嚇力,睇睇北韓。

"北韓一官員回國沒有遵守隔離令遭到槍決"
https://hk.mobi.yahoo.com/news/%E6%AD%A6%E6%BC%A2%E8%82%BA%E7%82%8E%E5%A4%A7%E7%88%86%E7%99%BC-%E5%8C%97%E9%9F%93%E5%AE%98%E5%93%A1%E4%B8%8D%E9%81%B5%E5%AE%88%E9%9A%94%E9%9B%A2%E4%BB%A4%E9%81%AD%E6%A7%8D%E6%B1%BA-%E6%94%BF%E5%BA%9C%E5%AE%A3%E5%B8%83%E5%BB%B6%E9%95%B7%E9%9A%94%E9%9B%A2%E6%9C%9F%E8%87%B3-%E5%80%8B%E6%9C%88-050956485.html


珍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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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20-2-10 19:44 |只看該作者
LokYauYau 發表於 20-2-10 19:39
1. 遞解出境
2. 強制入住監獄水飯房(個人囚室)或精神病院個室,並罰款HKD25000

如果係旅客又點會怕遞解出境。因為來香港只是旅遊,早晚也是要走。


珍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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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20-2-10 19:52 |只看該作者
判社會服務令一年,立即去隔離營洗廁所、倒垃圾、做清潔工作。


珍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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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於 20-2-10 19:58 |只看該作者
Alex123 發表於 20-2-10 19:44
如果係旅客又點會怕遞解出境。因為來香港只是旅遊,早晚也是要走。

本帖最後由 LokYauYau 於 20-2-10 19:59 編輯

咁可即踢出境law,咁日後出入境有記錄。。。又或者強制坐監


翡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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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發表於 20-2-10 20:00 |只看該作者

回覆樓主:

第一朝行唔通
遞解出境冇國家肯接收
<a href="http://lilypie.com/"><img src="http://lilypie.com/pic/2010/02/26/jFSJ.jpg" width="100" height="80" border="0" alt="Lilypie - Personal picture" /><img src="http://lb4f.lilypie.com/eb6op8.png" width="400" height="80" border="0" alt="Lilypie Fourth Birthday tickers" /></a>


水晶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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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發表於 20-2-10 20:04 |只看該作者

回覆樓主:

呢d真係賤人,罰得重都無人同情佢。


水晶宮

積分: 51164


7#
發表於 20-2-10 20:06 |只看該作者
用最高罰則,監禁六個月同罰二萬五。


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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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發表於 20-2-10 20:09 |只看該作者
捉到一定要重罰,危害他人健康。


禁止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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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PP勳章(1) 開心吸收勳章


9#
發表於 20-2-10 20:09 |只看該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珍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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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發表於 20-2-10 20:37 |只看該作者
LokYauYau 發表於 20-2-10 19:58
本帖最後由 LokYauYau 於 20-2-10 19:59 編輯

咁可即踢出境law,咁日後出入境有記錄。。。又或者強制坐 ...

其實現在已經有罰則,包括坐監。

所有從內地入境人士須強制檢疫14天,政府公布執行細節,按入境人士能否提供住址,安排在家居、酒店或到隔離營進行強制隔離,若違例,最高罰款25000元及監禁6個月。

不過,目前有幾個case,政府話也只是作出警告。



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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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發表於 20-2-10 20:40 |只看該作者
罰款500萬應該夠阻嚇力。


翡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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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勳章 2025勳章蛇年勳章 2024年龍年勳章 牛年勳章


12#
發表於 20-2-10 20:48 |只看該作者
LokYauYau 發表於 20-2-10 19:39
1. 遞解出境
2. 強制入住監獄水飯房(個人囚室)或精神病院個室,並罰款HKD25000

本帖最後由 Jasmine-4711 於 20-2-10 20:50 編輯

如係港人,出境住邊?上大6做成社區爆發?
精神病院未必收因
自私不算是精神病

出營後,入獄同個江湖大佬同倉
可能人生更精彩


公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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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發表於 20-2-10 20:56 |只看該作者
判監應該最大阻嚇力,就判入水飯房14日囉,順便隔離


珍珠宮

積分: 46551


14#
發表於 20-2-10 20:57 |只看該作者

回覆樓主:

唔洗揀,先2後1。


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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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發表於 20-2-10 20:57 |只看該作者

回覆樓主:

本帖最後由 kurocat 於 20-2-10 21:39 編輯

Both
FB 有人仲串話,2.5 萬比得起

警察捉佢-都要人力物力


珍珠宮

積分: 36339


16#
發表於 20-2-10 21:15 |只看該作者
李斯特 發表於 20-2-10 20:09
捉到一定要重罰,危害他人健康。

同意,係違反隔離令,等同蓄意傷害他人身體,絕對係刑事。


珍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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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發表於 20-2-10 21:24 |只看該作者
最好效法新加坡~打滕
Minniemouse:-P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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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發表於 20-2-10 21:40 |只看該作者
要判佢以後都唔可以黎HK!


珍珠宮

積分: 36339


19#
發表於 20-2-10 21:42 |只看該作者
minniemouse 發表於 20-2-10 21:24
最好效法新加坡~打滕

我贊成㗎,但一定有衛道之士衝出來話違反人權。


珍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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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龍年勳章


20#
發表於 20-2-10 23:33 |只看該作者
LokYauYau 發表於 20-2-10 21:42
我贊成㗎,但一定有衛道之士衝出來話違反人權。

要佢隔離都可以話係違反人權
Minniemouse:-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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