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在七一駕駛插有「光復香港」旗幟的電單車,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案件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
本案是首宗以港區國安法檢控的案件,23歲被告唐英傑由囚車押送至法院。
控方申請修改控罪詳情,針對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控方將指控的涉案範圍由灣仔一帶,擴大至由東區隧道至灣仔謝斐道及柯布連道交界一帶;另一項恐怖活動罪則補充指控被告令三名警員致重傷。
辯方沒有保釋申請,總裁判官蘇惠德將案件押後至下月16日再提堂,處理交付至高等法院審訊的程序。
***23歲日本餐侍應...“有錢”+”請得郁”戴啟思呢啲高薪大狀,再加上香港第一次審理國安法,當然要移師高院...不能怠慢不能怠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