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盡家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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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式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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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20-12-26 22:06 |只看該作者
我姐姐因為上年疫情沒有回家,宜家有18日年假。他在12月22日口頭辭職。他給一個月通知期我,最後上班日是1月21日。

1)如果我給他在21日前放晒18日假,他最後上班日就會是1月3日。那1月4日後他是否可以回來住至21日? 我不給他回來住,是否需要給他住宿津貼?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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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月勳章


2#
發表於 20-12-27 00:21 |只看該作者

回覆樓主:

如果佢last day 係3/1,點解仲會返黎住?


複式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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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20-12-27 02:15 |只看該作者
回覆 babyhk 的帖子

因為1月4 至1月21日是有薪假期,所以我不確定是否需要負責他的住宿。


大宅

積分: 4755

陪月勳章


4#
發表於 20-12-29 21:13 |只看該作者

回覆樓主:

應該不用吧
等於他們年中放大假時,也不用住宿津貼。
或可致電勞工處問清楚


寶石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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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節2025勳章 2025勳章蛇年勳章 2023年兔年勳章


5#
發表於 20-12-29 21:19 |只看該作者
realnray 發表於 20-12-27 02:15
回覆 babyhk 的帖子

因為1月4 至1月21日是有薪假期,所以我不確定是否需要負責他的住宿。 ...

通常做法係提早完約 非放有薪假


水晶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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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發表於 20-12-29 22:10 |只看該作者
realnray 發表於 20-12-27 02:15
回覆 babyhk 的帖子

因為1月4 至1月21日是有薪假期,所以我不確定是否需要負責他的住宿。 ...

只要你同工人計好晒糧、機票、年假, 由工人離開你家開始, 你就不需要負責工人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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