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親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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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墅

積分: 750


1#
發表於 21-4-21 12:09 |只看該作者
其實個心都爭扎左好長時間,離婚後阿媽一直同我講:咁年輕,吾好拎綜緩,有手有腳,同埋老師會睇低你小朋友! 其實我都係有咁諗。離婚後前夫每月俾5千贍養費,我帶住2個住係佢間屋,即係佢供緊個層樓,離婚個時大家講好,佢間屋借俾我地住到有公屋為止,佢搬出(婚前物業)。

小朋友一直係我媽咪湊,同住,但由於最近疫情相關措施,我媽咪一帶2,

同一時間吾可以就到返學放學之餘,一日要行走於不同地方5-6次,身體健康都出現問題。而我亦要不停請假,公司方面同各位同事亦開始有微言,我工作一個月會有2-3晚要開會,放工後成日都覺得顧吾到佢地功課

所以我最近有諗過申請綜緩,湊大2個小朋友後再工作
想請教各位睇法同建議


侯爵府

積分: 22496


2#
發表於 21-4-21 19:29 |只看該作者
funny116 發表於 21-4-21 12:09
其實個心都爭扎左好長時間,離婚後阿媽一直同我講:咁年輕,吾好拎綜緩,有手有腳,同埋老師會睇低你小朋友 ...

你好肯定個男人信得過?住屋,贍養費一定冇問題?
你同佢有冇10年婚姻丫
如果有不如叫佢賣楼分錢啦
因為如果你申請綜援社署都會要求你追討贍養費,一上庭法官知你老公有資產,婚後居所又有改變個官都會保障你同D細路叫他賣楼分錢兼判大約人工3份1至2比你
因為你有3個人
社署吾會因為你老公肯比錢又有楼仲比全数錢你
7除8扣後先比你所以吾系你唸得甘完美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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