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德州「心跳法」在最高法院未對緊急阻擋請求採取行動後,於今天(1/9)生效,這項法律規定懷孕6週後即不允許墮胎,因強姦或亂倫受孕也不例外,是全美最嚴苛的墮胎法之一。
德州共和黨籍州長艾波特(Greg Abbott)5月簽署「心跳法案」(heartbeat bill),禁止在偵測到胎兒心跳後執行墮胎。通常是在孕期6週左右可以測得胎兒心跳。
美國最高法院仍可能批准人權團體和墮胎業者的請求,中止所謂的「心跳法」,這項法律使德州成為全美接受墮胎最困難的地區。
美國民權聯盟(AmericanCivil Liberties Union)、美國計劃生育協會(Planned Parenthood)和生育自主權中心(Center for Reproductive Rights)等團體8月30日向最高法院遞出緊急請求,希望能阻止德州「心跳法」生效。
美國民權聯盟指出:「在德州,大約85%至90%接受墮胎的人至少都已懷孕6週,意味這項法律將禁止近整個州的墮胎行為。」
美國其他州也曾試圖針對懷孕初期實施墮胎限制令,但皆被1973年使全美墮胎合法化的「羅訴韋德案」(Roe vs. Wade)這項里程碑判例阻止。
德州墮胎法不同之處在於將允許公眾參與新法執行,而不是州檢察官或衛生部門;美國民權聯盟指出,德州法律「建立賞金獵人計畫,鼓勵大眾對他們認為違反禁令者,提起代價高昂且騷擾人的訴訟」。
美國民權聯盟表示:「任何成功控告健康中心人員、墮胎業者或協助他人在懷孕6週以上進行墮胎者,將獲至少1萬美元(約新台幣27萬7000元)獎金,且由被告支付。」

***其實美國並不是一個國家,而係兩個不同嘅世界...一邊廂慢慢走向保守嘅伊斯蘭原教旨主義,一邊廂就前衛玩緊“男女同獄”:加州州長紐森( Gavin Newsom)2020年9月簽署一系列與跨性別人士有關的法案,其中「SB132」法案允許加州懲教和康復部門(California Department of Corrections and Rehabilitation)基於「性別認同」而非「出生性別」,讓跨性別囚犯根據自己的性別認同分配監獄或囚室...咁樣搞法,美國有可能分裂成n個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