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講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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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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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22-8-18 06:43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kiwibaby2015 於 22-8-18 06:46 編輯

代朋友問,三個月短期合約員工,連續續約做滿共九個月,符合418條例,應有累積病假,五天工作,週六日例假為休息日有薪假期,七天年假,取得醫生開病假紙4 天連續病假為星期四,五,六,日,星期一已經返工
現想問下,該情況是否不屬於4 天連續病假?
是否肯定不乎合取疾病津貼?
其實佢想知可否扣兩天病假而不扣人工?
定係寜願扣大假?


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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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22-8-18 06:51 |只看該作者
好簡單
用病假申請
批唔批你都要放㗎啦⋯⋯


琥珀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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畀面勳章


3#
發表於 22-8-18 06:52 |只看該作者

回覆樓主:

如果醫生寫4日病假,就係白紙黑字4日病假,當中唔理係咪有休息日紅日大假補假婚假生日假


男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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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於 22-8-18 06:59 |只看該作者
就係唔清楚先叫我問下有冇HR 嘅JM 知道
因為如果不乎合4 天連續病假,要扣人工?
反之請大假不用扣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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