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講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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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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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2-8-19 20:04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Pa123 於 22-8-19 20:09 編輯

https://m.sina.com.hk/news/artic ... 返還被害人-13219837.html
原標題:一年騙了350多億?三部門重拳出擊!查扣資金優先返還被害人

近年來,電信網絡詐騙較為猖獗。而隨著我國境內打擊力度的空前加大,大批詐騙窩點向境外轉移,電信網絡詐騙也出現了新特點。


對此,6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以及公安部召開發佈會,發佈了《關於辦理電信網絡詐騙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二)》(下稱《意見二》)。


據瞭解,《意見(二)》共十七條,針對司法實踐中存在的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案件及關聯犯罪案件的管轄,跨境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案件的取證,涉手機卡、信用卡即所謂“兩卡”犯罪案件的處理,辦理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案件的政策適用等問題進行了規定。

去年全國電信網絡詐騙財產損失達353.7億元

近些年來,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活動持續高發多發,犯罪形勢日趨嚴峻複雜。圍繞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還產生了一系列黑灰產業鏈,形成大量上下遊關聯犯罪。


“當前,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發案仍居高位。”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副庭長李睿懿在發佈會上介紹。


在一些大中城市,此類案件發案量在刑事案件中的占比甚至達到50%;電信網絡詐騙大要案件頻發,造成群眾財產損失巨大。僅去年,全國電信網絡詐騙案件涉及財產損失即達353.7億元。


不過,在我國對電信網絡詐騙嚴打高壓之下,案件持續高發的勢頭得到了一定遏製。

公安部刑事偵查局副局長薑國利介紹,今年1至5月,全國共破獲電信網絡詐騙案件11.4萬起,打掉犯罪團夥1.4萬餘個,抓獲犯罪嫌疑人15.4萬名,同比分別上升60.4%、80.6%和146.5%。成功勸阻771萬名群眾免於受騙,為群眾挽回經濟損失991億元。

今年5月,全國共立電信網絡詐騙案件8.46萬起,與4月相比下降14.3%。


正告犯罪分子:境外不是法外之地!


在國內遭到打壓之後,電信網絡詐騙加速向境外轉移。當前,電信網絡詐騙案件仍然多發高發,作案手段變化快、迷惑性強、防範難度大。


“境內大批電信網絡詐騙窩點已經向境外轉移,對我境內群眾瘋狂實施詐騙。”李睿懿說,據統計,目前境外窩點作案已超過六成。

對跨境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新特點,《意見二》專門規定,在有證據證實行為人參加境外詐騙犯罪集團或犯罪團夥,在境外針對境內居民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犯罪,詐騙數額雖難以查證,但一年內出境赴詐騙窩點累計時間30日以上或多次出境赴詐騙窩點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以詐騙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在發佈會上,李睿懿也正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分子:不要錯以為境外是法外之地、打擊盲區,不要誤以為境外作案就可以湮滅證據,能鑽法律空子,這都純屬幻想。


為詐騙分子租售信用卡手機卡或追刑責


不僅是詐騙團夥會受到懲罰,根據《意見二》,如果有人明知道他人實施電信網絡詐騙,還為其提供幫助,也可能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文件規定,行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其犯罪而收購、出售、出租信用卡、銀行賬戶、非銀行支付賬戶等支付結算幫助,數量達到5張(個)以上,或者收購、出售、出租他人手機卡、流量卡等通訊工具幫助,數量達到20張以上,以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追究刑事責任。


此前,據泉州晚報報導,大一學生吳某向同學非法提供信用卡25張,從中牟利8000元。福建省晉江市人民法院以犯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一審判處吳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對受犯罪集團蠱惑實施電信詐騙的大學生


犯罪情節輕微可不起訴


另外,李睿懿介紹,電信網絡詐騙犯罪,一般系集團犯罪或者團夥犯罪,具有組織嚴密,人數眾多、層級分明等特徵。對於此類犯罪依法從嚴懲處的原則是明確的、堅定的,不變的,但指的是總體從嚴,同時也要求寬以濟嚴。


“對於詐騙集團的首要分子、主犯、累犯、慣犯,堅決從重處罰。但對於初犯、偶犯、未成年人、在校學生,應當綜合考慮其地位作用、主觀惡性、認罪態度、悔罪表現等,依法從寬處罰。”


李睿懿說,特別是近年來發現有詐騙犯罪集團蠱惑、利誘在校大學生、剛畢業大學生參與實施詐騙,對於這類人員,只要其懸崖勒馬,真誠悔罪,還是以教育、感化、挽救為主,依法從寬處罰。對於其中犯罪情節輕微、危害相對不大的,可以依法不起訴或免予刑事處罰。


電信網絡詐騙查扣資金優先返還被害人


《意見(二)》中明確,辦理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案件時,查扣在案的涉案賬戶內資金,應當優先返還被害人,如不足以全額返還的,應當按照比例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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