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汶羽在立法會提出議案是希望引起社會對外傭政策的關注,他歡迎社會各界提出不同意見,並重申建議未能如期完約的外傭須七天內離港,其後兩年不可再申請來港工作,焦點是針對沒有合理原因而「斷約」情況,目標是打擊「跳工」.聯署信續批評顏汶羽提出有關「完善外籍家庭傭工政策」議員議案,當中要求外傭辭職後7日須離開香港的建議是一種倒退,將香港帶回奴隸制時代(regressive and bringing Hong Kong back to the age of slavery.)。
外傭團體在信中形容跳工是錯誤、虛構的故事(Job-hopping is a myth, a make-believe story.),表明外傭如果提早終止合約,便要在14日內離開香港,且要向中介支付巨額費用,其後要失業6至8周,祈禱再獲發工作簽證,所以外傭不會輕易提早終止合約。外傭團體要求兩人就對外傭的不尊重公開道歉,並敦促他們未來提出議案應同時保護僱主及外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