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德克薩斯州女子DL(化名)和前男友分手後,被前男友在網上散佈親密照片,近日得州陪審團裁定男子向DL賠償12億美元(約合人民幣87.5億元)。該判決被視為“色情報復”案受害者的重大勝利。

DL前男友
據報導,DL與前男友2016年開始交往,2021年兩人分手。男子未經對方同意,便將兩人交往期間的親密照片發佈在社交媒體平臺和成人網站上。男子還被指控訪問DL的手機、社交媒體帳號和電子郵箱,並利用她母親家中的攝像頭監控DL的一舉一動。據稱,被告曾一度向對方發送一條資訊:“你的餘生都會試圖把自己從互聯網上抹去,但終將失敗。”

報導稱,男子當天沒有出現,而是讓律師代表出庭。陪審團裁定他向DL支付2億美元,以補償她過去和未來的精神痛苦,並支付10億美元的懲戒性賠償金。DL的律師表示,預計12億美元賠償金不會全額支付,但希望這能對其他人形成強有力的震懾,“陪審團傳達的資訊是,如果你以在情感上毀掉某人的餘生為己任,那麼你將面臨在經濟上毀掉你的餘生的判決。”
***假如佢只係一個打工仔,無咁多錢可以賠償….此罰款基本上冇用,大不了申請破產;如果呢一單案屬於刑事案件,點解唔以坐監、罰款一齊混合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