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指,李的丈夫是筲箕灣消防局已婚宿舍的租戶。2023年5月16日晚上11時許,李的丈夫把車泊在消防局外,當時另有數車停泊該處。一名見習消防隊長見有數車違泊,遂報警投訴。該見習隊長後來收到一名女子來電稱:「你唔好搞咁多小動作,如果唔係玩X你地班X街。」
翌日零晨12時,消防控制室收到一名女子來電,她稱看到亞公岩道有一輛的士冒煙和有火花。消防人員到場處理,卻發現並無上述情況。事件浪費消防局人員5小時29分鐘。經調查後發現報案女子的電話號碼是李所登記。
同案另有一名消防隊目被告劉浩殷(45歲),他否認被控3項虛假火警警報罪及一項導致警力的浪費罪,排期3月4日開審。
泊車好少事啫,而家搞到全家無前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