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盡家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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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房

積分: 82


1#
發表於 09-9-2 09:28 |只看該作者
唔知大家記唔記得我有個極品工人! 終於捱到個囡上小學!今朝同工人嘈交!因為個極品係後頸紋身 我叫佢湊囡返放學時遮下去(唔想比學校唔好印象),點知件衫遮唔到,佢話件件衫都係咁,頭髮又唔夠長又遮唔到! 越唸越慶,鬧佢!

我:都唔明你地d人係米黎打工,紋條腰都算!重紋埋條頸.
工人:我d朋友都係咁
我:你d朋友太太唔鬧嫁?
工人:冇喎!有個成身都係,個顧主都冇話佢,E生黎添!
我:咁人地我唔理,係我度唔得!而且妳又紋身又染髪,都冇人會請妳當初如果妳咁,我都唔會請妳!
工人:唔會!我d朋友都搵到野做!
我:咁你試下搵囉!睇下有冇人請妳
工人:agent度好多僱主請人!
我:係呀!請唔請妳!:-x
工人:太太炒我先,我實揾到!(其後對話都係係咁叫我炒佢)


現想問各位:佢已經第三合約!12月尾夠5年,我現在炒佢要否比長期服務金,如不需要,用什麼理由解僱她?我驚佢屈我無理解僱!因為佢自從簽第三個約成個變哂,越黎越衰成日叫我炒佢!我點先可以保障自己? 另外我工作長時間,需要用工人湊女的!


別墅

積分: 916


2#
發表於 09-9-2 09:34 |只看該作者
未夠五年唔駛比長期服務金
炒佢要比理由 ??
同你鬧交已有理由啦


大宅

積分: 4355


3#
發表於 09-9-2 09:40 |只看該作者
你個工人都好寸喎,明搏炒

炒完記得公開佢資料,等多d人知佢d衰野,等佢搵工搵得咁易丫拿!


別墅

積分: 923


4#
發表於 09-9-2 09:49 |只看該作者
炒就一定炒, 係未夠 5 年前要動手. 最好先問勞工處細節, 以免俾佢告. 炒佢理由你工作態度差, 不聽指示. 千期唔可以俾工人食住, 唔係你跟住嘅日子仲慘.


洋房

積分: 82


5#
發表於 09-9-2 10:12 |只看該作者
多謝各位回覆!

請問可否1.用工人在家中用電腦上×網2.紋身=行為不當3.打我女兒〈個女話個咀,工人話patpat!沒有傷痕)4.放假返家每次都遲返5.放假日未經許可半夜4點出門口6.未經許可帶人返屋企為解僱理由〈4.5.6從冇簽警告信,但話完後第4項已作出改善及第5.6項從未再犯〉?解僱信是否要工人簽名,如她不肯簽,封信生效嗎?丅hx!


大宅

積分: 4369

好媽媽勳章


6#
發表於 09-9-2 10:29 |只看該作者
你或可試下錄音, 錄低她說叫你炒她, 態度差.


男爵府

積分: 9351

好媽媽勳章 畀面勳章


7#
發表於 09-9-2 12:50 |只看該作者
咁極品既, 係賓定印~
~不要計較生命中不足的地方, 反要珍惜生命裹擁有的一切~  ~ 我們往往忙於計劃明天, 卻忘記珍惜今天巳擁有的, 彷彿我們從未好好活在今天~  ~ 不要窮盡一生去賺取財富, 最終只會耗盡財富去重整健康 http://i117.photobucket.com/albums/o61/ANDYCH151/829.gif


公爵府

積分: 27067

好媽媽勳章 親子達人勳章 BK Milk勳章


8#
發表於 09-9-2 13:28 |只看該作者
你而家炒佢, 補佢1個月人工, 佢未走囉, 炒就炒唔使比理由喎...
神未曾應許天色常藍;但衪曾應許生活有力!


複式洋房

積分: 322


9#
發表於 09-9-2 13:37 |只看該作者
she ask you to fire her. you can ask her to resign instead.

Or if you want to collect reason to fire her immediately without 1 month. You can put view cam to collect evidents to fire her.

If you need a reason to fire her immeidately without 1 month notice, then it better be very critical. e.g. stolen things from your house, do sth to endanger your kids/family e.g. lead to fire or bring stranger to your house.

warning letter is ok without sign. pls read the news below:

2009-04-22


外傭與僱主之間的爭拗不斷發生,外傭投訴僱主的個案亦愈來愈多,勞工處每年平均要處理逾二千宗涉及外籍家庭傭工的僱傭索償。外傭與僱主之間的敵對狀態加深,有外傭辭職後反口,到勞工處向僱主追討代通知金及其他費用。僱主不忿被屈,苦研僱傭條例半年,逐項反駁索償要求,最終將被追討款項由逾萬元大幅減至三千多元。該名僱主又發現有不少招數,可對付惡外傭,包括辭退嚴重錯誤的外傭毋須賠償、延期繳交仲裁處的賠償金,令外傭知難而退。

去年勞工處處理二千五百八十三宗涉及外籍家庭傭工的僱傭索償,較○七年增加四百一十四宗,增幅達一成九,今年首季亦已處理了六百二十二宗個案,顯示涉及外籍家庭傭工的僱傭索償有上升趨勢。

外傭容貌貨不對辦

「好多人都一聽到工人去勞工處告佢就會驚,寧願賠錢息事寧人,但我發現,原來完全唔需要怕。」何小姐去年透過一家外傭中介公司聘請了一名在新加坡工作了六年的印傭Muhtikhatun(簡稱Mu),自此展開她與外傭長逾半年的大鬥法。印傭甫到,何小姐即發現貨不對辦,「我看agency(中介公司)的相,同佢(印傭)真人差好遠,醜樣好多,以後請工人都要睇護照相。」

Mu來港後即染上感冒,又經常發冷,何小姐帶她看醫生檢查,發現她血壓偏低。「最離譜是佢話自己凍,煮飯時將全屋的窗閂晒,我屋企用石油氣爐,好危險。為佢,我要將煮食爐換晒做電爐。連這些常識都無,佢無可能在新加坡工作了六年。」何小姐憶述,Mu的工作態度懶散,不但「打斧頭」,甚至公然將所有買錢「落格」,在Mu上班首月已計劃解僱她,但當時未請到新家傭,唯有繼續容忍。

辭工後反口追代通知金

直至Mu將家中的衣服及單車等用品一一弄壞,何小姐一氣之下要求對方賠償,但Mu拒絕,最終報警調停,而Mu當時表示寧願辭工亦不肯賠償,更在警員作證下簽名作實。不過,Mu其後向勞工處投訴,反口拒認自願離職,向何小姐索償一個月代通知金、回鄉機票、有薪假期及補假等,個案轉交至小額薪酬索償仲裁處跟進。

「佢未還晒債畀印尼中介公司,佢無得做,應該要返耶加達的agency,唔應該要我畀返鄉下的機票,佢根本想要我畀多錢。」何小姐有感印傭惡人先告狀,不斷上網搜查有關資料及《僱傭條例》,才發現以往對條例有不少誤解。她指出,外界以往辭退外傭一定要一個月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但她翻查法例,發現外傭如犯嚴重錯誤,可以立即終止合約,毋須賠償。

家中物品被毀可索償

何小姐又指,現時有不少機構及教會協助外傭申訴,外傭僱主反而求助無門,加上怕麻煩,每當外傭到勞工處投訴,僱主為息事寧人而答應賠償。「我最初都咁諗,但又唔忿氣,上網左查右查,發現可以就住外傭的索償,逐點反對。」她又提醒僱主,如外傭在職期間令家中物品損毀,可反過來向外傭追討賠償。最終,小額薪酬索償仲裁處判何小姐需向Mu繳付機票及有薪年假等合共三千五百元費用。

何小姐不服判決,再到高等法院上訴,但已遭駁回。何小姐再研究法例及向勞工處查詢,發現如不繳付仲裁處裁決她需繳付的款項,不會負上刑責,只能從民事形式追討。何小姐得悉Mu仍留在香港尋找新工,認為她到勞工處投訴只是為了延長留港時間及敲詐金錢,故決定拒絕繳款,直到Mu知難而退。

根據《僱傭條例》,外傭在特殊情況下包括蓄意不服從合法和合理的命令、行為不當、犯有欺詐或不忠實行為或經常疏忽職守,僱主可毋須給予通知或代通知金,而終止僱傭合。對於資方在勞資審裁處或小額薪酬索償仲裁處作出判決後,不肯如期繳付有關金額及賠償,勞工處發言人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申索人(外傭)可聯絡勞資關係科分區辦事處以獲得執行判令的資訊及適當的協助,如有需要,會協助僱員向「破產欠薪保障基金」申請特惠款項。 記者黃慧心


男爵府

積分: 6932


10#
發表於 09-9-2 13:45 |只看該作者
我係你就即炒,未夠5年唔洗比長期服務金, 咁嘅極品對多日都癲..


複式洋房

積分: 322


11#
發表於 09-9-2 13:57 |只看該作者
即使三次警告信都係同一種錯,可唔可以炒,應該說,炒左之後會唔會俾人告無理解僱
就要睇勞工處個主任同個官點睇,法例上,是沒有說明三次警告信就可即炒
勞工法例只指出,如員工犯下嚴重錯失、多次不聽從合理的命令等等先可即炒
因此,要即炒而不須賠任何一個月通知金的,唔係三次警告信就沒有問題
要知道,有的僱主曾經試過,俾左三封即炒,都俾人告得入無理解僱


大宅

積分: 1674


12#
發表於 09-9-2 14:55 |只看該作者
咁請問無理解僱的後果會怎樣? 是否只要補番一個月代通知金就可以? 還是有其他罰則?

若只是賠反一個月, 咁咪由得衰工人告又告得入先賠又得唔得呢!?


珍珠宮

積分: 33215


13#
發表於 09-9-2 18:34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monster_zoo 於 09-9-2 14:55 發表
咁請問無理解僱的後果會怎樣? 是否只要補番一個月代通知金就可以? 還是有其他罰則?

若只是賠反一個月, 咁咪由得衰工人告又告得入先賠又得唔得呢!? ...


理論上係......
但要小心失「印象」分.....
舉例: 你唔補錢即炒, 但工人keep住好多打爛嘢你扣佢錢嘅record, 咁佢誣告你放少咗假俾佢..... 個官同情佢嘅話, 就好麻煩.....
教仔心得:媽咪容易犯的錯誤
http://www.baby-kingdom.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951856&extra=&page=1

成日話「讚」可以改正小朋友壞行為,到底點解同點讚?   
http://forum.baby-kingdom.com//v ... page%3D1&page=1


大宅

積分: 1187


14#
發表於 09-9-8 11:45 |只看該作者
直家太多敗類, 我自已請過亦知道唔少, 唔可以安份守已, 我地要去返工其實仲辛苦過佢地.

我無返工啦全職做師奶, 因為我之前亦請左個敗類, 宜家寧願節衣縮食都唔會再請佢地, 有時自已回想做嘢有成功感及滿足感, 但已經用左好多錢嚮請人炒人換人等等. 對小朋友亦唔好. 放棄一份工作做全職媽媽都唔係咁容易.
KooKuKooKu :pint:


大宅

積分: 3156

好媽媽勳章


15#
發表於 09-9-8 12:12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monster_zoo 於 09-9-2 14:55 發表
咁請問無理解僱的後果會怎樣? 是否只要補番一個月代通知金就可以? 還是有其他罰則?

若只是賠反一個月, 咁咪由得衰工人告又告得入先賠又得唔得呢!? ...

1) 未夠五年係唔洗補長期服務金
2) 如跟住再請工人就冇需補, 係唔洗補遣散費(如唔打算再請就要補埋遣散費), 因我地個正苦對啲外來人好好, 對我地啲子民就......
3) 補足五年假期(最好出支票, 有証有據)及機票....等, 叫佢簽收, 一人一份
4) 一定要簽一份叫, ID 407E
http://www.immd.gov.hk/chtml/id407e.htm
抄佢當日或翌日fax 或 送去入境處留底, 記住係僱主及僱傭各一份, 兩份都要send 去

基本上做足及補足就唔會怕佢地......

[ 本帖最後由 JJ2601 於 09-9-8 12:1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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