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記得係唔得~
不如我講吓我老公大約1年半定2年前o既case啦,佢轉咗去間公司到做倉務員(日本公司),諗住大公司點都好過細行呀,點之返工返到差十零日過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佢的上司話要延長試用期喎....延長多3個月試用期
(c線咁咪你講晒啦,3個月又再3個月...如不滿意咪試成年都得o架啦/o係延長試用期內被雞咪一亳子都無得補,好無保障喎),佢當時話考慮吓先,同我相涼過後,係唔接受,理由係我老公無做錯事,無唔返工失蹤嗰d(feel到佢上司搵佢丁佢唔彩佢,所以咪憎佢玩嘢囉),直接同佢講唔接受唔會延長試用期多3個月,一o係覺得過唔到試用期就炒咗我,佢上司仲同佢"R"勞工法例o係可以咁做....
死都唔行炒佢,又話有人試過o係可以,我隻佬都無佢咁好氣(佢以前做store manger有讀勞工法例,佢話唔係咁,佢話咁樣係單方面更改僱傭合約),直接打去勞工署hotline問清楚
結果係我老公無記錯
嗰人問佢有冇簽僱傭合約,裡面是否清楚列明試用期3個月,仲有有冇簽過驚告信之類,你有冇拒絕接受,有o既話有冇寫番封信比公司列明不接受,我老公冇寫,佢叫佢盡快寫番比公司(因為要保障自己,白紙黑字)我老公寫番比公司,公司都唔理佢,過幾日我老公嚟真上勞工署勞資關係科分處的調解服務填表告佢公司
上到去個阿貚唔多想同佢攪,話僱主可以延長試用期....
仲同佢"R"勞工法例...阿僱主可以點點點...
當時我老公火都嚟埋,咪話:我夠知僱主可以延長試用期囉,但係要相方同意之下/唔知咩情況底下先可以(Sorry,我唔記得咗咩情況,我老公先清楚
),依家係佢單方面更改僱傭合約(口頭,口頭都算o既),唔通3個月又再3個月...唔得咪3個月又再3個月....
我老公堅持要告公司(覺得個阿貚懶唔想做野),個staff 唯有同佢開file辦手續填表發信比公司,理由係僱主單方面更改僱傭合約,追討1個月代通知金。我無記錯,一封o係勞資關係科的調解平郵寄出比公司,一封係自己寄掛號信比公司~~呵呵~公司收到之後,個日本頭知道咗後,震天,叫咗人事部經理call我老公問清楚咩事(當然佢上司又唔同板本啦),後尾知道佢上司比日本頭照肺好金果隻
日本頭叫我老公返去補番一個月連埋薪金(現金支票),還叫我老公記得通知勞工署取消個案~
仲叫我老公寫番resign信比公司,佢話好來好去喎,ok,回咗比佢,佢又出咗封信俾我老公,內容大致resign之類啦~
收到代通知金咪打去通知勞資關係科話和解,已收代通知金,可以close file~
YOYO囡~~17/11/05沙田威爾斯醫院出世....重0.82kg係早產bb~~
Cindy BB~13/11/06 PWH出世...重3.1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