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講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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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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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10-5-26 18:20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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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晶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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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媽媽勳章 大廚勳章


2#
發表於 10-5-26 18:33 |只看該作者
人地食環處屢勸無效先告上法庭
甘有錯咩?呢d叫盡忠職守

甘下次雪糕牌可能可以賣埋雜誌報紙,況且唔係熟食就得,最多判一百罰款囉
---生命無價,請支持領養---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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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媽媽勳章


3#
發表於 10-5-26 18:54 |只看該作者
法律不外乎人情....

其實好小事者,香港咁多年一向都有雪糕車㗎啦,人地都係只不過想自食其力,佢有本事嘅話佢都想開舖啦! 嗰日差人到場都話佢無阻街,至於賣波板糖有幾大罪呀?

而家食環署啲人,好多真係楂住雞毛當令箭㗎,郁啲就告,告,告! 浪費社會資源!


子爵府

積分: 12075


4#
發表於 10-5-26 19:02 |只看該作者
贈送4個字 :合情合理
5係告得入就要告的
''差人到場都話佢無阻街''
咁到最後咪浪費政府資源囉 !!!!


王國長老

積分: 119115

王國長老


5#
發表於 10-5-26 19:13 |只看該作者
法例係死既,人係生既,做人要有人情味,呢d小本經營糊口,自力更生既人,其實應該獲得尊重,有權力,都要有人情味,慶幸香港有溫官,慶幸此案由佢英明判決。

一百蚊唔係因為佢阻街,而係佢拎雪糕牌而賣糖果,但溫官講得好,係咪有必要咁都起訴?直頭多餘,
我唔係經常上BK, 想搵我嘅朋友請email: [email protected]


大宅

積分: 1115

醒目開學勳章


6#
發表於 10-5-26 19:13 |只看該作者
我淨係見過雪糕佬睇報紙, 未見過賣報紙.

原帖由 meko~ 於 10-5-26 18:33 發表
人地食環處屢勸無效先告上法庭
甘有錯咩?呢d叫盡忠職守

甘下次雪糕牌可能可以賣埋雜誌報紙,況且唔係熟食就得,最多判一百罰款囉


大宅

積分: 3852

好媽媽勳章


7#
發表於 10-5-26 19:25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hongkongC9 於 10-5-26 19:13 發表
我淨係見過雪糕佬睇報紙, 未見過賣報紙.


翡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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畀面勳章


8#
發表於 10-5-26 19:31 |只看該作者
而家係告佢只能賣雪糕,不能賣糖,人地攞正牌做流動雪糕車小販,唔知阻到邊個,有會有乜意外發生?

如果咁都叫阻街同阻人做生意,食環署應該告發牌果個,唔係告拎正牌做生意既人。

好多報紙檔都賣埋香口珠,呢d係咪都要告?


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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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目開學勳章 環保接龍勳章 大廚勳章


9#
發表於 10-5-26 19:47 |只看該作者
如果個雪糕仔有紋身睇吓佢告唔告:;pppp:


禁止訪問

積分: 10576


10#
發表於 10-5-26 21:14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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