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申請賣旗日﹖審核申請資格的準則如何﹖ |
答 案 2: | 社會福利署按「獎券基金諮詢委員會」(委員會)的建議進行每年一次的賣旗日分配,有關下一個財政年度賣旗日的申請通告約於五月刊登於報章及於一個月後截止申請。賣旗日的申請約於該年九月提交委員會考慮及通過。申請機構約於該年十月獲通知申請結果。合資格的申請機構會獲邀請出席抽籤儀式,抽籤的目的,是決定機構選擇賣旗日期的優先次序。成功申請的機構將約於十一月獲邀請依抽籤決定的優先次序選擇賣旗日期。所有成功申請的機構約於十二月獲發賣旗日許可證。 目前審核賣旗日申請機構資格的 準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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