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anntx3 於 10-11-3 10:56 發表
http://www.the-sun.on.cc/cnt/news/20101103/00407_031.html
楊鳴章又指,「任何人按法律要求辦事而賺到錢,係無問題」!
我請問副主教,既然點解任何人按法律要求辦事而賺到錢,係無問題,天主教為甚麼禁止人按法律賭馬?同性戀?墮胎?又禁止窮人貪婪和婚外情?甚至女性按牧和講道??????
原帖由 david857 於 10-11-6 01:21 發表
文章中「任何人按法律要求辦事而賺到錢,係無問題」前一句不是已指出「重申教區並無仇富、仇商的情緒」嗎﹖ 那主教說這話明顥想「重申教區並無仇富、仇商的情緒」,所以用這個來解釋﹗
不明白為什麼看到這句「任何人按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