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講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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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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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1-1-19 10:11 |只看該作者
其實係有關我住緊間屋。我而家係住緊屯門附近一個村屋屋苑(有圍牆有管理果種),我住地下單邊單位,門前有個200呎左右花園,側邊亦有個250呎左右花園,側花園搭建左一間玻璃屋,與入契的屋相連。廚房、工人房都在玻璃屋內。

但實呈,其實我既前同側花園,以至個屋苑既公家地方(包括圍牆以內、走廊、信箱以至看更更亭)都原來係政府地,亦未有向政府租用 / 借用 / 獲得使用權。附帶一提,屋苑圍牆外有車位,果D車位就係唔入契但有政府文件,有使用權供屋苑業主使用。

早幾年曾經收過地政署信叫我拆花園玻璃屋,我冇理佢,最後就不了了之。而到上星期,就再有地政署既人黎我屋外面、以及屋苑影相、度呎。據管理處職員問果幾位地政署人員稱,今次地政署係「認真」……

而家有幾個可能:
1) 最壞打算係全個屋苑都要「郁」。圍牆要拆、所有野要還原公家地(可想而知屋苑既價會暴跌)。
2) 地政署會應承比屋苑向政府租用公家地,令屋苑的圍牆走廊可繼續存在。但部份住戶(包括我屋企),既前花園就要撥番出黎做屋苑租用。
3) 再樂觀 D,就係地政署應承埋比個別地下住戶(包括我屋企)自行比租,租用番個花園。

咁所以而家想問意見既就係:
1) 地政署今次有幾「認真」?同司政報告o岩o岩話要打擊僭建物有冇關係?(睇下有冇o係地政做既人,問下有幾認真……)
2) 呢類情況,以上3個可能邊個較大機會?
3) 如果地政肯好似第3個可能咁,租番個地方比我地有使用權,會唔會都要拆玻璃屋?定還是一般黎講租得比你,都唔太在意你點用?

知道問題比較專,即使在地政署做都未必係果「飯」同埋識答,都只係盡量試下問下一般做法同有冇意見。當然我亦唔會期望比意見既人有乜責任,畢竟做決定都係我自己。

而我所謂既做決定,就係睇下趁唔趁而家未正式收地政署信件就賣左間屋先。因為早幾日放盤,而家都的確收到不少人問,亦已有人想落訂。我自己其實唔想搬唔想賣,因真係住落左,所以而家想問下意見。

[ 本帖最後由 pondlily 於 11-1-19 10:3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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