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盡家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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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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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1-4-27 22:07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zakka069 於 11-4-27 22:08 編輯

請問, 工人姐姐自己走,補一個月通知金給我(佢巳給我resige letter),
扣除所有工資,交通費用,佢仲欠我$600. 機票我巳按排好但還沒有給她(因還未過7天期限)
如果我在勞工處能否追討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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