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講場

跳至

首頁
12

尾頁
   0


伯爵府

積分: 15661

畀面勳章


1#
發表於 11-4-7 18:20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amchk 於 11-4-7 18:21 編輯

香港的生育率全球最低,女性在一生中,平均只生一個孩子。長此下去,香港的人口會老化,變成有生產能力者日少,需供養者日多,香港的經濟發展,將每下愈況。


本來,若香港的女性不肯多生,讓內地女性來補這個缺口,對香港也有好處。因此,政府一直沒有阻止內地人來港產子,只是不讓她們享用香港的免費醫療罷了。


然而,近年來港產子的孕婦日增,數量上已多過本地孕婦,替原先為港人而設的公立醫院的婦產科帶來沉重的負擔。有關的工作人員擔心,以香港一個城市的能力,根本沒法滿足全國的需要,所以推動政府為內地來港產婦的人數,訂定每年的配額。


我很擔心,這個配額訂易行難。在現有的自由行機制下,內地孕婦要偷入香港,並不會太困難。若是她們等分娩前夕才去醫院,香港醫院很難「見生不救」。在沒有預約與預檢的情況下,醫院可能會被弄得更難應付。


由此可見,制定配額未必能夠真正解決問題,可能需要先研究內地孕婦來港產子的原因,才能從源頭上去解決問題。


現時,公立醫院向內地產婦收費約六萬港元,貴過內地醫院的收費。因此,內地孕婦來港產子並不是為了貪便宜,而是覺得香港的醫療服務水準高,安全較有保障。另一個更吸引的原因,是孩子在港出世可成為香港人,將來可以享受香港人一樣的福利。


如果內地孕婦來港產子純是為了第一個原因,香港人應引以為榮。香港不是想發展六大產業嗎?這正好說明我們的醫療服務質素高,有需求。我們沒有理由要去遏抑這種需求。長遠而言,這種需求可增加青年人的就業機會,並令香港的工資水平也可得以提升。


至於短期的求過於供的困難,可透過增加收費去加以平衡。現時公立醫院的收費,只計表面成本,忽略了某些潛藏的行政成本,應該吃虧了。既然服務內地孕婦不視作是一種福利,收費其實可向私家醫院看齊。這樣應可減少來港孕婦的人數。當然,內地孕婦來港產子,更多可能是為了讓子女可以成為香港人,將來可以享受12年免費教育,可以申請公屋,以及香港很多其他的社會福利。有些人覺得白白益了這批人,對香港人不公平。他們的父母從未在香港交稅,他們的子女不應有權享受香港的福利。不過,香港在為自己的新一代提供福利時,從來是不會問他們的父母曾經交過多少稅的。不見得只有香港人的子女將來才會成才,內地人的子女則只會成為我們的負擔。歷史證明,新移民往往比本地人更有衝勁,更有創意。我們供養內地人所生的子女,風險不一定比供養本地人的子女更高。


念及人口老化的負面影響很快將會在香港出現,現在還不宜這麼快就遏抑內地人來港產子。內地人肯借肚為香港生子,我們現在貼一些醫療費,可把它視作是一種投資,將來或許會有一定的回報。

(轉載自201147am730C觀點)

東方曼哈頓  : Iherb 用戶首次優惠 5 美元 code GQF455


伯爵府

積分: 15661

畀面勳章


2#
發表於 11-4-7 18:23 |只看該作者
本人不認同施生, 由其佢話: 有些人覺得白白益了這批人,對香港人不公平。他們的父母從未在香港交稅,他們的子女不應有權享受香港的福利。不過,香港在為自己的新一代提供福利時,從來是不會問他們的父母曾經交過多少稅的。不見得只有香港人的子女將來才會成才,內地人的子女則只會成為我們的負擔。

就算有些香港父母未有交過稅, 但佢地在香港工作過, 已是生產力一份子, 冇呢啲父母幫大公司打工, 大公司就冇呢啲人幫佢公司生財!
東方曼哈頓  : Iherb 用戶首次優惠 5 美元 code GQF455


男爵府

積分: 7626


3#
發表於 11-4-7 18:32 |只看該作者
根本父母都不是香港人就唔應該俾佢地有同 HK 人一樣既福利. 投資移民都要俾幾百萬貢獻先可以申請黎HK, 而家佢地既父母用幾萬 (最低消費), 佢地個b就係香港人, 攞福利, 大左仲可以申請埋大陸父母黎 HK...變相無本移民!


水晶宮

積分: 71291


4#
發表於 11-4-7 18:32 |只看該作者
我唔認同佢既講法,香港女士生得少而要我地白白幫人養仔女,好作將來既投資?費話,呢個係惡性循環,如果政府既政策做得好d有遠見d,你估我地唔會生呀?而家係唔敢生呀,死蠢!

點評

crazyEE  :)  發表於 11-4-8 20:24

            


子爵府

積分: 14001


5#
發表於 11-4-7 18:35 |只看該作者
問題係香港人生唔夠,將來人口老化,唔通到時先放人落黎????凡事都需要代價.

點評

Laipyerica  咁都起碼要d質數小小既人尼生啦, 落尼生個d, 十之八九志在攞福利.....  發表於 11-4-7 18:38


子爵府

積分: 14840

好媽媽勳章 陪月勳章


6#
發表於 11-4-7 18:54 |只看該作者
如果人口老化問題嚴重,勞動力不足,需要照顧的老人越來越多的時候,
加稅就不可避免,一加稅,香港的競爭力就少左。
所以有時政府都幾難做。


水晶宮

積分: 55578

好媽媽勳章 醒目開學勳章 畀面勳章


7#
發表於 11-4-7 19:04 |只看該作者


大宅

積分: 2840


8#
發表於 11-4-7 19:08 |只看該作者
張眼光看遠些又好似行得通呵,鬼叫我地政府禁有錢呀.


公爵府

積分: 27490

好媽媽勳章 醒目開學勳章 環保接龍勳章


9#
發表於 11-4-7 19:21 |只看該作者
佢唔係女人,又唔係醫護人員

他只是為他的big 6 豪客做買賣樓宇服務

點評

ddaa  同意!! 憑咩評論內地孕婦來港生仔, 驚死d big 6 豪客唔黎置業!!!  發表於 11-4-8 13:19
kitmantsoi  yes, 得罪big 6 佢就乞食  發表於 11-4-8 11:37


珍珠宮

積分: 32662

畀面勳章


10#
發表於 11-4-7 19:25 |只看該作者
唔係唔認同, 只係內地水平同香港水平真係有差距, 就好似當年加拿大接受唔到香港移民一樣
要磨合真係唔容易
與其吸立無作為既父母 不如要子女滿18歲才可申請父母來港更好


大宅

積分: 2313


11#
發表於 11-4-7 19:36 |只看該作者
只准有能力的港男中出嗎? >>> 內地人肯借肚生子


珍珠宮

積分: 38391


12#
發表於 11-4-7 19:39 |只看該作者
認同第一點,醫療服務可以發展為香港的產業,唔認同第二點,如果呢班生力軍來到已經要人養,何來本錢去栽培?呢個年代唔栽培將來搵兩餐都難啦!
我近日忽然發錢寒,要努力搵錢儲錢呀!$$$


禁止訪問

積分: 10979


13#
發表於 11-4-7 22:02 |只看該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禁止訪問

積分: 10980


14#
發表於 11-4-7 22:28 |只看該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伯爵府

積分: 15661

畀面勳章


15#
發表於 11-4-7 22:35 |只看該作者
解鈴還須繫鈴人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12-13]

宋小莊博士 法學專家

 1999年6月26日人大釋法事實上已經肯定:「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是指父母雙方或一方合法定居在香港期間所生的子女,不包括非法入境、逾期居留或在香港臨時居留的人在香港期間所生的子女」。但2001年7月20日終審庭卻在「莊豐源案」作出與人大釋法相抵觸的判決。事情發展到現在,對解決「莊豐源案」的後遺症,香港各界已提出不少方案,但還沒有一個是「解鈴還須繫鈴人」的辦法。

 內地孕婦來港產子,由來已久,本來問題不嚴重。香港回歸後至2001年7月20日終審庭「莊豐源案」判決前,累積人數不到二千人。當時來港產子者往往有親友在港,費用自理,對香港的醫療衛生和社會福利制度不產生衝擊。他們在港出生子女不享有永久性居民資格。如其父母任何一方已在港定居或已享有居留權,該子女才可以在香港定居,否則也不能在港定居。

 莊豐源的父母皆為內地中國公民,在持雙程證來港探親逾期居留期間,於1997年9月29日在香港誕下莊豐源。其父母因逾期居留被遣返,莊豐源也面臨遣返的命運,由其祖父作為監護人代為提起訴訟。

莊豐源案終審庭的判決與人大釋法相抵觸

 莊豐源的訴訟命運有三:(一)被遣返;(二)獲准定居,但不享有永久性居民資格;(三)獲得永久性居民資格。在判決公布之前,筆者猜想終審庭會「中間」落墨。因為1999年6月26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已對香港基本法第24條第2款釋法。該釋法指出,「香港基本法第24條第2款前3項規定:『香港永久性居民為:(一)在香港特區成立以前或以後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本解釋所闡明的立法原意……已獲現在1996年8月10日全國人大香港特區籌委會第四次全體會議通過的《關於實施香港基本法第24條第2款的意見》中。」該意見也明確指出:「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是指父母雙方或一方合法定居在香港期間所生的子女,不包括非法入境、逾期居留或在香港臨時居留的人在香港期間所生的子女。」

 由此可見,籌委會的意見已成為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的一個組成部分。由於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的法律地位比終審庭為高,故筆者「幼稚地」以為,終審庭不至於給莊豐源永久性居民資格,以免與釋法相抵觸,但作出遣返又不近人情,而且只有入境條例的依據,又缺乏基本法的授權,具有偉大人道主義情懷的大法官也不支持遣返,故「中間落墨」的可能性最大。

 但2001年7月20日的判決卻令人意外,因為一兩年前還表示要充分尊重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的終審庭竟然作出與釋法相抵觸的判決。

終審庭作出判決的理由

 判決翌日,喬曉陽立即表示,終審庭的判決與全國人大常委會的釋法「不盡一致」。但令人再次感到意外的是,特區政府並沒有要求終審庭作出澄清,真是百思不得其解。後來翻閱判詞,才知道連政府自己也不承認有關釋法的法律效力。該判詞指出:入境處「處長接受全國人大常委會沒有就第24條第2款第(1)項作過對香港特區法院具約束力的解釋。」原來如此!

 終審庭是非常講「道理」的。它提出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對法院沒有約束力的三個理由是:(一)基本法第24條屬於高度自治範圍內的條款,不是範圍外即中央管理事務或中央和特區關係條款。(二)對第24條第2款第(1)項的釋法並不是應香港特區要求作出釋法的。(三)當事人雙方的大律師都認為釋法對本案不構成約束力。

 判決後不久,香港部分媒體和法律界人士還高度評價終審庭的罕見智慧。事情發展到現在,對解決「莊豐源案」後遺症,香港各界已提出的方案歸納起來約有八九個之多,但卻還沒有一個「解鈴還須繫鈴人」的方案。(本欄每周三刊出)(文匯論壇)
東方曼哈頓  : Iherb 用戶首次優惠 5 美元 code GQF455


伯爵府

積分: 15661

畀面勳章


16#
發表於 11-4-7 22:41 |只看該作者
http://www.singtao.com/archive/f ... ord1=&keyword2=

高 官 對 衝 突 反 應 平 靜

( 星 島 日 報 報 道 ) 人 大 常 委 會 法 制 工 作 委 員 會 公 開 質 疑 莊 豐 源 案 的 裁 決 ﹐ 顯 示 人 大 常 委 會 與 終 審 法 院 的 另 一 次 衝 突 。 難 免 惹 起 另 一 場 人 大 釋 法 疑 雲 。 不 過 ﹐ 港 府 今 次 的 反 應 卻 甚 為 平 靜 ﹐ 「 法 工 委 只 是 人 大 常 委 會 的 法 律 顧 問 ﹐ 角 色 猶 如 立 法 會 的 法 律 顧 問 馬 耀 添 ﹐ 法 工 委 表 達 意 見 ﹐ 我 們 當 然 要 關 注 ﹐ 但 不 用 太 緊 張 。 」 一 位 高 層 官 員 如 是 說 。

對 於 終 審 法 院 今 次 所 作 的 裁 決 ﹐ 人 大 常 委 會 自 然 感 到 不 高 興 ﹐ 因 為 常 委 會 在 上 次 釋 法 時 ﹐ 已 間 接 對 籌 委 會 就 居 港 權 的 意 見 表 示 認 同 ﹐ 但 終 審 法 院 對 於 常 委 會 此 一 觀 點 卻 不 予 理 會 ﹐ 認 為 這 觀 點 並 非 解 釋 的 一 部 分 。 常 委 會 難 免 因 此 認 為 終 院 對 它 「 不 夠 尊 重 」 ﹐ 要 隨 即 作 出 反 擊 。

不 過 ﹐ 港 府 官 員 認 為 ﹐ 人 大 常 委 會 今 次 只 由 法 工 委 出 面 ﹐ 發 表 簡 短 的 「 不 盡 一 致 」 言 論 ﹐ 已 經 是 非 常 低 調 和 克 制 。 據 悉 ﹐ 律 政 司 司 長 梁 愛 詩 為 此 曾 做 過 一 番 工 夫 。

早 在 終 院 作 出 裁 決 前 ﹐ 港 府 已 預 計 此 仗 勝 算 不 大 。 對 此 ﹐ 多 年 出 任 人 大 代 表 的 梁 愛 詩 ﹐ 當 然 了 解 裁 決 結 束 可 能 引 起 人 大 常 委 會 的 不 滿 。 可 是 ﹐ 經 過 上 次 釋 法 一 役 後 ﹐ 本 港 的 法 治 形 象 在 國 際 間 受 到 嚴 重 的 打 擊 ﹐ 港 府 已 不 可 能 再 承 受 另 一 次 打 擊 ﹐ 加 上 莊 豐 源 案 的 實 際 影 響 力 遠 遠 低 於 上 次 居 權 案 ﹐ 梁 愛 詩 遂 居 中 與 人 大 常 委 會 溝 通 ﹐ 讓 常 委 會 了 解 普 通 法 的 原 則 ﹐ 盡 力 避 免 另 一 場 釋 法 風 波 。

不 過 ﹐ 港 區 全 國 人 大 馬 力 則 不 排 除 ﹐ 人 大 常 委 會 會 自 行 釋 法 。 馬 力 認 為 ﹐ 造 成 今 次 莊 豐 源 案 的 困 局 ﹐ 是 港 府 「 戇 居 」 造 成 ﹐ 因 為 港 府 上 次 只 要 求 人 大 常 委 會 解 釋 基 本 法 二 十 四 條 第 二 款 第 ( 三 ) 項 ﹐ 而 非 解 釋 整 個 第 二 款 。 「 政 府 因 為 頭 痛 醫 頭 」 ﹐ 造 成 現 在 結 果 。

他 認 為 ﹐ 應 檢 討 整 個 居 留 權 政 策 ﹐ 甚 至 應 考 慮 修 改 基 本 法 ﹐ 徹 底 解 決 居 留 權 問 題 。
東方曼哈頓  : Iherb 用戶首次優惠 5 美元 code GQF455


伯爵府

積分: 15661

畀面勳章


17#
發表於 11-4-7 22:44 |只看該作者
在網上轉貼其他人既見解, 我就貼上讓大家了解:

"莊豐源一案大把泛民人出來幫口幫手, 成功為香港爭取到呢幾年好多內地孕婦內港產子, 成功測試香港醫療體系的負荷能力。"

"泛民及部份社福界:陳日君、大狀黨、李卓人、長毛、何喜華....等等。他們用公帑助非港人兒子莊豐源爭取成合法港人勝訴案例便奠定了今天大陸孕婦湧港產子的場面。"

"保安局長葉劉淑儀說,對終審法院就莊豐源案的判決失望,但政府仍會執行法院裁決"
東方曼哈頓  : Iherb 用戶首次優惠 5 美元 code GQF455


大宅

積分: 4050


18#
發表於 11-4-7 22:59 |只看該作者
咁唔一定HK要幫人養仔先有人黎呀?如果佢放寬俾D有學歷/貢獻既人黎HK,,唔會更好咩,,而且可以保障香港既文化水平~唔系盲目咁俾大批低文化低學歷又唔做野既人流入HK

點評

ngannatalie  咪係!  發表於 11-4-8 01:16


大宅

積分: 4050


19#
發表於 11-4-7 23:01 |只看該作者
幾萬黎生個BB可以申請成家黎HK,,,仲平過偷渡,,真系笑大人個口呀~


珍珠宮

積分: 45645

2024年龍年勳章 畀面勳章


20#
發表於 11-4-7 23:15 |只看該作者
E+ 有線MONEY CAFE 講老人金...全民退休保障....幾有見地...同大陸來港產子真係可以改善將來人口老化?? 真是到時有人會肯來交稅?? 2X年後, HK 同大陸之間差距應相當接近......果時D 年青人(來港產GE子) 會唔會真是來香港發展...交稅?? 或是自己無收入時來香港攞福利??...

Stay Hungry , stay foolish !!

首頁
12

尾頁

跳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