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個女就係讀緊元朗大橋街市4層高既珈x幼稚園,以下張相就係俾一位男同學用名牌後面既鐵扣擲傷既,我就係呢位受傷女童既媽咪.請大冢評下道理,佢post左個仔隻手傷,大家會覺得好離譜,咁我個女個眼角既瘀痕,你地又會覺得點?事情發生o向2011年4月7曰,由受傷至今我從未收到呢位家長既任何道歉.睇完呢位家長近日在討論區所發出投訢及不滿令我不得不出來正面回應,希望大家能理性分析!!當日上午個女受傷之後,學校通知我,下午我要求報警處理,當時校董,校長及班主任同我講可否比次機會呢位小朋友同家長,學校答應會處理,結果當日下午3:00左右,班主任打俾我交代清楚,如果那男同學再有任何暴力或擲東西行為就會勸他停課2日冷靜o下.這結果我接受,直到4月8日那男同學再一次咬傷及踢傷老師,校董立即要求他停學,呢件事佢父母係知道,我真係好唔明白點解佢話唔知點解學校停佢個仔課繼而o向討論區話學校歧視及針對佢個仔.學校既處理方法可能未及完善,但是係咪只係學校錯,其他人就冇責任???


